尊敬的各订舱代理及客户:
为提高我司日常提单管理及发放效率并减少因提单延误而产生的争执,自2015年4月1日于华北、华中地区离港的船期起,请各订舱代理及客户务必于装箱完成后及时发送提单确认件至我司单证中心,我司将于船开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提单制作及发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顾客提供的提单确认件,我司将根据订舱单及进港数据或理货清单完成制单并发放,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备注如下:
1. 有合同相关条款或对提单流程有特殊约定的在合同或约定期限内不作上述调整;
2. 因目的港口岸要求的提单必要数据缺失而无法出单的情况暂不作上述调整。
感谢您给予商船三井的一贯支持。就此通知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司相关部门咨询,谢谢配合。
敬祝商祺!
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本文关键词: 商船三井,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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