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湘潭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年3月份起,该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侵犯“奥标”案件22起,已结案12起,收缴了T恤、运动鞋裤、童鞋、玩具等侵权商品上千件;并对百余户商家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湘潭市工商局商标管理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4月,湘潭市岳塘工商分局发现,市内一家医院在其宣传资料中加夹了一张健康卡对外进行宣传发送。印制了“奥运福娃”和“北京奥运”的健康卡背面,还附带了该医院的医疗服务介绍。印制商和医院都将接受处罚。
据了解,根据奥运商标保护条例规定,侵犯“奥标”专有权的案件,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而到目前为止,湘潭便已开出了两张2万元的罚单。一例是长株潭大市场内某品牌电动车擅自在车身印制五环标志,另一例是以“人文奥运”为招牌的某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
湘潭市工商局商标管理科副科长杨剑刚介绍说,误用或侵权的案件集中体现在文字口号类标志上,如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亚”、“奥林匹克”、“奥运”等类似专有名称等都是“奥标”。除非商家在奥运宣传中丝毫不涉及自己的产品和企业的任何相关信息,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