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目前苏州市场上越来越多与“奥运”相关的商品也纷纷面世,不过他们之中并非都是合法的。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的奥运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已有三起大型的奥运侵权行为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而在这些侵权事件中,大部分情况都是商家对奥运的侵权范围不了解所致。
四年一届的奥林匹克盛会历来会给举办国当地的企业带来无限的商机,但奥运标志也并非免费的午餐。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不能以商业目的包括潜在的商业目的,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本身以及商品的外包装和商品交易书上,同时一切未经授权便擅自在服务项目、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与奥运会有关内容的行为也是被禁止的。苏州各级工商部门从去年7月份开始就对奥运标志的使用展开了严格的检查。张家港工商局近日查处了一起大型的奥运侵权案:当地一家名为钻豹电动车的企业为了扩大本公司电动车在市场上的销量,未经授权便擅自在电动车成品上加贴了标注有“五环”、“北京2008”以及2008年奥运会“徽记”等奥林匹克标志,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已达到了300多万元,工商部门随后不但没收了企业的非法所得,还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
类似这样大型的奥林匹克侵权案件还只是少数,进入2008年后市场上更多涉及潜在商业目的的奥运侵权事件却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着。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张树杰处长表示,涉及潜在商业目的奥运侵权行为是指企业并没有直接在商品包装或广告上加贴奥运标志,而是以其他“打擦边球”的方式与奥运会产生联系,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倾向。张处长举例说,医疗广告中提及“奥运健康年”、甚至是餐厅在餐巾上使用“祝愿2008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等字样,这些都属于涉及潜在商业目的的侵权行为,目前该现象在苏州的房地产公司、婚纱摄影店以及装饰家装公司的广告中出现频率较高。昨天,工商部门特意举办了一场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培训课,来帮助这些企业了解奥林匹克的标志信息。
在昨天的培训现场,记者还看到了一些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样品,工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这些都是在检查过程中没收来的侵权商品,目前这种侵权商品多见于小商品市场,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而且商品本身的质量也存在不少瑕疵。张处长表示消费者如果要购买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收藏品,应认准外包装上由奥组委授权加贴的防伪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