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宣布,经过一年的改革实践,上海自贸区推进四大制度创新,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基本确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上海自贸区成立当天,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第一版本的负面清单,2013版的自贸区负面清单总共190条,被认为内容过多。而今年7月公布的2014版负面清单则从190条减少到了139条,调整率达26.8%。其中,取消了14条特别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特别管理措施,并列出了31条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
艾宝俊说,自去年9月29日正式挂牌以来,上海自贸区深入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管理制度。2014版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190条减少到139条,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制全部改为备案制,备案设立的企业占新设立企业的91%;企业准入由“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内资企业和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企业可在4个工作日内一并领取到相关证照,比原来的29个工作日大幅缩减。
在不少人士看来,外资企业的迅猛增长势头表明,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正在得到市场的认可。
“上海自贸区有大未来,上海就有大未来。”9月18-19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上海自贸区时这样评价。李克强说,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简政放权,减出来的空间给了市场,赋予企业更多的创业空间。他强调,要继续压缩负面清单,给市场让出更大空间。这意味着2015版负面清单将比2014版“更瘦”。
除了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过去一年,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也成果丰硕,跨境人民币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4个领域的金融创新全力推进。
上海自贸区挂牌的当天,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资本市场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5项政策措施。
2013年12月2日,“央行30条”公布。今年2月18-28日,又连续发布了包括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等5项金融实施细则。
5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和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为自贸区开展金融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七项细则全部出齐,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指出了上海自贸区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于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被称为33条),打造自贸区乃至上海市场资本高地。
9月18日,上海自贸区“黄金国际板”挂牌上线,这是自贸区内开通的首个国际板,意味着国内黄金交易市场进一步开放,将增加我国黄金定价权。此外,上海自贸区《信托登记试行办法》已经落地,原油期货、“沪港通”等有望在年底前推出。
此外,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是上海自贸区创新的另一个亮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说,企业由年检改为提交年报,政府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 “宽准入严监管”,也就是说,企业由过去的向政府部门负责转变为向社会负责,以自己的信用做担保,这种方式也在全国推广。
自贸区设立一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推出的投资贸易、金融和服务领域的改革不胜枚举,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为适应在上海自贸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已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20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6部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之一。通过一年来的改革和创新实验,部分措施已经在全国或者地方推广实施。此前媒体报道称,上海自贸区今年会推出3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包括负面清单、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