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集团董事长魏家福在2012年由于巨亏放弃了下半年薪酬,但是在2010年魏家福领取的薪酬高达198.29万元,超过国资委规定的薪酬上限,涉嫌违规。
不可否认中国远洋在2010年扭亏为盈取得67亿元的利润,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也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要和责任与贡献挂钩,完成的好,薪酬也好,完成得不好,同样不会太好。
但是人社部、财政部和国资委等六部委2009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上限应不超过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李荣融在2010年称目前央企职工的平均工资为5.4万元,以2009年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万元的30倍计算,2010年央企高管薪酬上限应该为162万元。
中国远洋由中国远洋集团持股52.80%,中国远洋集团由国资委百分之百控股,魏家福是中国远洋集团的董事长,因此魏家福的薪酬有国资委核定,受《指导意见》的约束。魏家福在2010年领取的薪酬超过上限近40万,有违反《指导意见》的嫌疑。
另外,中国远洋2011年和2012年巨亏200亿,但是职工薪酬变化的幅度却不大,2010年职工平均薪酬为12.0万,巨亏104亿的2011年职工薪酬逆势上涨到14.4万,2012年小幅下降到12.6万。据审计署调查,中远总公司还多次违规使用资金发放员工福利。(马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