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8年10月,班轮公会体系在欧洲寿终正寝,船公司在欧洲的航线上完全独立定价和调整运力,船公司已与欧洲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就行业惯例对峙了20多年。
在此之前,在反垄断豁免庇护下,隶属于大大小小各色班轮公会的船公司都统一征收同样价格的运费,并在舱位供给上互通有无。
直到几年前,班轮公会仍是班轮运输的肱骨,也正是在那时,欧委会带头致力于将船公司间制约竞争的各类合作定性为非法。
早在上世纪80年代,货主就第一次发起了对公会制度的炮轰,当时被置于炮口下的是大名鼎鼎的远东班轮公会。然而,不久后引发集装箱航运史上最大规模调查的却是另一家公会组织——泛大西洋公会协定组织,欧盟对其开出了2.98亿美元的天价罚单。
虽然泛大西洋公会协定组织随后就罚金提起上诉,但是该事件事实上已敲响了班轮公会的丧钟。08年虽正逢行业陷入衰退之际,但船公司还是失去了令人垂涎的反垄断豁免。
不过,当2008年末需求暴跌,船公司快速采取一致措施——闲置船舶减少供应,之后又在2010年初市场反弹时,再次步调一致地抬高运价、收取附加费,致使数月内运力紧张的“巧合”发生后,有关船公司仍旧“联合作业”猜疑不绝于耳。
(刘圣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