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快递途中丢失,仅赔300元

www.jctrans.com 2010-11-29 16:26:00 新闻晨报

  “通过快递公司运送一台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到外地,没想到竟然在中途丢失,快递公司只肯赔300元。”甄先生告诉记者,这台电脑是他花5600元购买的,一同丢失的还有一块价值400余元的移动硬盘和一只电脑包。由于时间仓促,他把电脑和移动硬盘装入原包装纸箱后就直接交给快递员,因此他怀疑是有人看到后顺手牵羊了。

  “通过快递公司运送一台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到外地,没想到竟然在中途丢失,快递公司只肯赔300元。”读者甄先生昨天致电晨报热线,反映快递货物时遭遇的烦恼。

  今年11月18日,甄先生委托天天快递公司把一台笔记本电脑递送到江苏徐州的一位朋友家。3天后,朋友仍未收到货物。考虑到可能是运送途中有延误,甄先生又等了一天,可是货物依然没有到达。他随后联系了快递公司,对方却说货物已在途中丢失。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快递公司只肯赔偿300元。

  甄先生告诉记者,这台电脑是他两星期前花5600元购买的,一同丢失的还有一块价值400余元的移动硬盘和一只电脑包。由于时间仓促,他把电脑和移动硬盘装入原包装纸箱后就直接交给快递员,没有采取任何包装措施,因此他怀疑是有人看到后顺手牵羊了。“如果当时我在盒子外套一个袋子或用纸包一下的话,也许就不会丢了。”他后悔地说道。

  记者昨天联系了快递公司,投诉部负责人张先生查询了相关的快件交接记录后表示,货物是在江苏淮安的一处分拣中心丢失的,但不能确定甄先生委托快递的物品是一台笔记本电脑。记者在快递单上看到,收件方和发件方的地址电话都很完整,但确实没有写明递送物品的名称。

  “由于甄先生没有选择保价,因此不会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张先生表示,快递单背面的“契约条款”上明确写着“遗失、损坏、延误未保价的快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考虑到甄先生的交涉多次,公司愿意再增加100元的赔偿金。对于这样的赔偿结果,甄先生表示很难接受,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提醒:快递贵重物品要保价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上看,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运送物品,在填写快递单时就与快递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运送契约条款可以看成双方都认可的合同要件。甄先生在快递货物时没有选择保价,一旦发生意外丢失,快递公司就可以按照运送契约条款上的规定来处理。

  王律师提醒,近年来因丢失快递货物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在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应该在相关单据上写明,价值较昂贵的物品要采取保价措施,以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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