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网2011年11月1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自1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通知表示,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可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在此之前,国内航空公司于10月31日收到通知,宣布调整附加费,这也是自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建立燃油附加费和航油价格联动机制以来进行的第10次调整,下面带您回顾一下这期间我国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历程。
2009年11月:燃油费征收时间航企自定 航运竞争将更激烈 【详细】
2010年4月:燃附费收取率下调航空公司或不下调收取标准 【详细】
2010年10月:国内燃油附加费调整 800公里以上航线涨30元 【详细】
2011年2月:航空公司22日零时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详细】
2011年4月:航空公司8日起再次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详细】
2011年5月: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度上调 达历史第二高 【详细】
2011年8月:传航空燃油附加费2日调整 800公里以上150元 【详细】
2011年9月民航燃油附加费下调 800公里以上航线降10元 【详细】
2011年10月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费10月5日起降10元 【详细】
2011年11月国内航油价格下调 燃油附加费降价分两步走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