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韩进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进海运)诉被告山东中粮国际仓储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粮)、亚洲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货运)、连云港市化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医保)危险品货物运输纠纷一案,原告于2001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7月26日、2002年1月21日和2月28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 |
一、情况介绍: 2004年春天,某轮0012E航次停靠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装货,欧控操作部负责公司船舶在欧洲地区的集装箱配载工作。做预配时,欧控德籍配载员将五个8类危险品小柜配在39BAY舱内,根据该轮《危险品适装证书》记载规定,第五货舱内不允许积载危险品箱,而39BAY属于第五货舱的前半部份,显然是配错了地方。 | ![]() |
在这个判例中,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如果托运人和承运人在装运前均已经知道货物属于危险品,即使承运人对该危险品的准确特性和其危险程度不太了解,该危险品造成损害后,托运人也不应承担严格责任,而应根据过错原则确定其责任。若承运人认为,托运人没有将该危险品的特性充分告知承运人,那么,承运人必须证明:(1)在合理预期内,承运人无法了解该危险品的特性...... | ![]() |
2003年5月21日,原告上海波蜜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波蜜公司)委托厦门弘信公司与被告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下称海华轮船公司)以运单形式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海华轮船公司将其6个集装箱的饮料由上海运至广东黄浦和蛇口,海华轮船公司安排“华顶山”轮实际运输。2005年5月25日,“华顶山”轮装载包括原告货物在内的共计36家货主的142个集装箱由上海港启航...... | ![]() |
案由:江苏武进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的50吨甲苯由湖北航运公司承运,受载后因起火燃烧,50吨甲苯全部损毁。 案情:1986年12月8日,江苏武进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简称五文化工公司)与永红商店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永红商店销售50吨甲苯给五文化工公司,并由永红商店代办托运。随后永红商店同化工厂签订同样的购销合同。 | ![]() |
因认为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谎报运送货品的名称,隐藏危险品托运,导致强酸性腐蚀化学药品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泄漏,造成飞机腐蚀报废,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5家境外保险公司,向大连化建及货物代理人、鉴定人等6家单位索赔8000多万美元。北京市高级法院一审判决,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提供保险的其中4家境外保险机构获赔6506.3万美元,法院同时驳回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索赔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