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领域,风波再起。本报今天对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做了报道。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该办法规定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这意味着,一定规模以上的民营快递企业,将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做出贡献。 |
《办法》在快递行业内引发巨大争议,财政专家认为,开征该基金,在公平性、规范性、统一性、合理性上都存在问题,且违背“重税轻费”的财税体制改革大方向。此办法最受公众质疑在“代价向消费者转嫁”和“补贴国企”。民众是改革成果的创造者但不是改革红利的共享者,这就是矛盾所在。 |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从去年10月开始,一则关于“国家将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传闻让很多民营快递公司忧心忡忡,如今这把悬在他们脑袋上面的达摩立克之剑可能真的要落下来了。据报道,《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起草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 |
《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评:国企不仅效率、服务低下,更大的危害是破坏规则,有国企就无公平竞争,就无市场经济。 |
以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等“无利可图”的邮政服务为名,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打算向快递企业收“份子钱”,最终可能向快递消费者转嫁每年至少10亿元的额外收费。《第一财经日报》从多家快递企业及业内人士处了解到,《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起草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 |
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打算用《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向快递企业收“份子钱”。而该办法已于近日起草完毕,据媒体报道的办法主要内容是,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