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单列一节,现代物流的产业地位得以确立。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第十六章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单列一节。这是现代物流业首次作为一个专门的行业,被列入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影响力:(1)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出台后,各省市政府纷纷制定区域的物流发展规划;铁道部、交通部等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纷纷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2)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的区域物流合作加强,更加注重在科学规划中发展,并规避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等现象。
专家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指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我国物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1)明确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属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得到确立。(2)在历次五年规划中,第一次列入现代物流业,表明在“十一五”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不是一般性发展,而要大力发展。(3)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物流业发展的四大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