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有严格的时间表。在欧盟反倾销的程序中,立案后的10天之内,要应诉的涉案企业必须向欧委会索要市场经济地位申请表,并在立案之日起的15天内将该表送到欧委会。如果不积极应诉,调查机关确定当事人没有尽其所能合作,可使用对当事人不利的信息。如在美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中,一个强制应诉人没有提供财务报告,美国商务部对该企业使用了可获得的事实,得出了对该企业非常不利的结果。
据了解,企业应诉与不应诉,结果截然不同。如我国10家苹果汁企业应诉美国反倾销案就争到了自己应得的利益,美方终裁的反倾销税率由原先的91.84%降至0%─51.74%,应诉企业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其中有1家企业为零税率,而未应诉企业税率为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