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国对出口到该国的货物木质包装采取了新的检疫措施。韩国新发布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条件》从2004年6月1日起实行。根据新规定,输韩货物木质包装必须在出口国或地区按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的要求,实施热处理或熏蒸等除害处理并加施标志。也就是说,对来自中国的针叶树木质包装也要求进行热处理,否则韩国将重新进行热处理或作销毁、退运处理。
据悉,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已决定采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公布的《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并对我国现行的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检疫规定进行修订,新的管理规定预计年内公布实施。
韩国政府出于环保考虑,为保护本国利益所制定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条件》符合国际大环保潮流趋势。韩国是我国在亚洲地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我国每年都有大批货物出口韩国。为维护两国的贸易关系,保护两国的共同利益,我国的有关出口企业及单位,应注意韩国这一新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