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500万元,恒高货运的段晓青提出了一个可能是大多数有意从事货代业务的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500万元的注册资金对企业来说,还是太高,甚至带来了负担。这个注册资金的门槛足以让很多真正想做国际货运代理的个人或集体望而却步。如果能少交一些注册金,而在经营范围或程序上进行控制就更好了。”
由此,我们不由地想到一个问题,已经在工商部门直接登记注册,却不符合最低注册资金要求的企业中,有些有实力增加注册资金,很可能还有一部分企业尚不具备增补最低注册资金的条件,他们该怎么办呢?
记者本想就此事采访一家深圳的货代企业,他们就是改登记制后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不符合最低标准。但接到电话时,他们还不知道《备案办法》的出台,听完记者的介绍,该公司负责人显得很是着急,一口气问了好多问题。于是,记者传了一份《备案办法》给他,并将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
与此同时,已经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原本“活”得不错,或专事某一环节的二三级货代,在无法交足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也并不急于“转正”,而会选择继续挂靠,只是挂靠方式可能会有所改变。
有人说,货代审批改登记制后,唯一取消的是审批的环节,其他的条件都没变。也有人说,《通知》与《备案办法》为货代企业的资质上了双“保险”,500万不能说明全部,但这是道门槛,也可以说是个保障。
就像货代协会人士说的,针对国际货代企业实施备案,是商务部规范国际货代行业管理的开端,下一步还会陆续有一些规定出台,最终将完成《规定》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