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应对全面开放的市场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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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ctrans.com 2006-3-31 15:53:00
《中国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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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面开放的格局,中国的国际货代业将何去何从?笔者认为,唯有创新才能使国内货代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货代业的创新,不仅包括货代管理体制的创新,也包括货代企业经营理念和模式的创新。
货代管理体制的创新,要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大胆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尽快形成一套既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有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对货代业的管理是在充分的市场机制上进行的,且货代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行业管理手段也只是制订必要的法律法规,实行宏观管理。比如日本的货代业与航运业均由运输省管辖。日本的运输省是一个综合性部门,内设有铁道局、航空局、海上交通局、运输政策局等,各局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单位。其中,航运业由海上交通局管理,货代业由运输政策局管理。在日本设有货代协会(JIFFA),有240多家会员,负责信息收集、市场调查方面的工作。1990年,日本实施了专门的《货代法》,成为日本货代业管理的法律依据;在德国,经营货代业务或船公司要在市商会和驻地管辖派出所登记,没有具体的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主要由行业协会负责。如汉堡有汉堡货代联合会(VHS),其颁布的货代章程和有关规定,对所有货代企业具有约束力。在船代方面则有VHSS。这两个组织均是法律注册的组织;加拿大的贸易运输是全面放开的,在海运业务方面,政府只负责制订基本规则,不进行具体管理。其中,货代、船代业务都由私人经营,依据普通的商业和税收政策管理。运输部门只负责海、陆、空及干线国道运输的安全,和全国交通运输设施的宏观管理,不干预商业操作。
中国传统货代管理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货代依附于对外贸易。这就决定了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对货运代理实施监管管理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适应对外贸易发展需要,保障收发货人的利益”,并对应于外贸体制的要求,对货运代理同样采取了限制性审批的管理措施。由于货代行业已发展成为独立于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新兴服务产业的这一根本性论断,说明货代行业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该产业处于成长期的特点及规律,与时俱进,制订一套新的与之匹配的产业政策与法规体系,并由此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监管原则、方式、目标。在这种背景下,从2004年7月1日起,中国政府对货代业的管理方式由限制性审批调整为注册登记,2005年3月7日,商务部又公布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此举被认为是中国货代业发展史的又一里程碑,其对整个货代业的经营发展必然带来重大变革和影响;另一方面,管理体制的创新要特别注意把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垄断作为首要目标,制订货代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其他部门保护企业利益,支持货代协会开展工作,联合其他部门制订相关措施,引导中国的大中型货代企业向规模化和物流经营方向转变,这些对促进货代行业的成长发展十分重要。
在货代企业经营理念和模式创新方面,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保护,国内许多的货代企业还停留在传统运输观念上,而现代物流依靠的是技术和优质服务。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货代企业竞争的是低价,但仅仅靠打价格战在市场全面开放情况下是行不通的。货代企业的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高低才是能否立足的关键。
从货代企业经营模式来看,传统的货代经营正迅速让位于现代物流。现代物流对货代业形成的最大挑战是,它直接将供给主体和消费主体连接起来,使过去分散的海运、陆运、空运、仓储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比货代更全面、更系统的服务。在全面开放的格局下,国内货代企业可以通过“内联外引”的方式,加快向第三方物流的角色转变。“内联”就是通过和国内企业的兼并、收购,扩大货代企业的规模经营,在兼并与重组中,按照现代物流的战略思想,转轨或开辟综合物流服务。“外引”就是和国外货代巨头结盟,打破地域界限,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通过强化国际货代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国内货代业的地位,改变目前尴尬、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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