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义智
中央领导的呵责,全国人大代表的呼吁,新闻媒体的非议,老百姓的谴责,终于使中国邮政这辆破车做驶出泥潭的打算了。据有关报道称,中国邮政的改制与邮政法的修改将在近年完成,我们怀着热切的心情关心着、期盼着,但愿中国邮政以后不让老百姓失望。改制问题暂且在本文不涉及,对于邮政法的修改,是着重讨论的重点,鉴于程建国特快专递能否贴邮一案的败诉及中国邮政这些年来的恶劣行径,对于邮政法,我们不得不表达全国邮资票品消费者、收藏者、投资者、经营者等各方人士的心声,以传达给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邮政法修改的专家学者,给他们以借签,尽而避免新邮政法出现不应有的缺憾,直至重走现在的老路,让中国邮政重蹈覆辙,以致危害中国的名誉,损害国家的利益,摧残集邮事业,惨害百姓,滋长腐败及违法违规等丑行。因此,我们热切地盼望,在新的邮政法中,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
第一:考虑到现用的邮政法,只法了老百姓,却不法中国邮政的官们,甚至反而被他们利用,庇护了他们,任由他们违法违规乱纪,任由他们践踏玷污,比方说使中国邮票深幅打折,违规违法放货,制定邮资票品不能寄信不能邮包裹等(这简直成了世界一大奇闻),让全中国人跟着中国邮政丢人现眼,并且受殃受害。由这一惨痛教训,新邮政法必须改变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难忘的耻辱历史,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历来矫枉必须过正,而且,违法的往往不是百姓,而更多的是中国邮政的官们,所以,新邮政法应当首先对中国邮政的官们立法,并且制定极其严格、极其严密的法律,不能再让其有空子可钻,犯了法再犯,不给第二次机会。中国集邮事业被践踏成现在这种地步,首先是中国邮政的官们违法。
第二:新邮政法应该对以后邮资票品的计划发行及销售使用制定严格的、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回顾十几年来,中国的邮资票品资源简直成了中国邮政一家的自留地,邮资票品愿意发什么就发什么,愿意发多少就发多少,愿意什么时候发就什么时候发,象母猪生宰似地源源不断,这也难怪有《香港回归》金箔张之类以及难以计数的邮资票品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邮资票品能不长年打折吗?对邮资票品计划发行销售使用各环节必须建立完善、严格的法规,对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法律、经济、行政等各方面的责任。
第三:新邮政法应该将现有的邮政法中过时的法律条款、中国邮政的霸王条款、残缺不全的法律条款、易于中国邮政钻空子的法律条款、不利于全国邮人及不利于对中国邮政施实监督的条款、字词语句表达不清不明模棱两可的条款通通删除,并限制中国邮政在以后执行邮政法过程中,不得制定与法相悖的实施细则等,切实维护中国老百姓的利益。程建国官司一案的起因,原因就在于中国邮政顽固地用计划经济的鞋(过时的实施细则)来套市场经济时代的脚(中国百姓基于现实而产生的迫切愿望)。
第四:新邮政法应当剥夺中国邮政对邮政法规的独家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制定并通过的邮政法,凭什么由中国邮政一家解释说了算?程建国特快官司一案中,引用的邮政法第十六条: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邮资已付戳记表示,这本是法律赋予老百姓用邮与不用选择权的自由,可是,中国邮政歪着嘴硬把这经念成是各类邮件邮资费已付的形式,不是规定老百姓有选择权。通过这一件事,我们对中国邮政拥有独家解释邮政法的权利不放心,信不过,一百年也信不过,中国邮政难以取得老百姓的信任,相反,这件事更验证了中国邮政多年来给人们造成的没有诚信这一事实。
第五:新邮政法必须对国家邮政的执法人员、监督人员制定严格的工作与处事法规,有利于杜绝这些年来,中国邮政执法与监督部门形同虚设,执法犯法,有法不依,相反,却同中国邮政内部的违法违规乱纪的腐败分子、洗钱分子相互勾结、狼狈为奸,通过新邮政法,切实改变过去中国邮政对待违法乱纪的分子不敢抓、不肯抓、抓了放,或只给老百姓面前做样子,抓几个小鱼小虾米的现象。
第六:新邮政法修订的指导方针应当有利于老百姓用邮,有利于振兴中国的集邮事业,有利于邮市的繁荣与稳定,有利于堵住中国邮政见缝就钻法律的空子,有利于中国邮政为全民提供普遍服务,有利于消除并杜绝中国邮政内部的违法违规等一切假恶丑行为,有利于中国邮政一丝不苟地执行贯彻邮政法,有利于中国邮政的全体官员接受百姓的监督与弹赅。
第七:新邮政法应当对中国邮政的不作为,以及不虚心接受百姓的批评,不倾听百姓的呼声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相关约束条文,假如这些年来,中国邮政不一意孤行,相反却虚心倾听百姓意见,中国的集邮事业就不会受到如此惨重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