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国际货代企业在我国内地的网络建设,外经贸部已自去年十二月下旬开始,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已核准经营地域内设立分公司由审批改制为登记制。但是,这个国际货代企业所指的,并不包含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内。
也就是说,外经贸部所发的通知,是对内地资本的国际货代扩大业务网络提供了更大的方便,有利于内地货代企业发展,这也可以看作是为他日我国加入WTO之后的一个准备。因为,加入WTO之后,我国这方面的市场就会逐步向外资公司开放,如果本身还不对内资企业松绑,将来内企的竞争力就必然会受到限制,无力面对外来的挑战。
据悉,外经贸部的通知包括了好几点,但大体上就是设立的分公司应符合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管理规定。另外对有关企业的增资与经营分别作出了详细的文件需要说明。
不过,这个通知是对有关企业在核准经营地域内设立公司的放宽,而不是放宽公司在其他地方的经营,也就是说,各家企业要扩大业务范围至其他地域,就要再作出其他申请。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相信日后有关企业的经营地域也会有进一步的放宽,这实在是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