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企业申请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申请人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即可。
3月7日,商务部发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从4月1日起,国际货代企业的管理将实行备案制。(全文详见本期《政府公告》)
对经历了2004年7月1日以后"政策真空"期的货代业来说,《通知》与《备案办法》的出台,当即引起业界的普遍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