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山东省已经于5月1日调整实施了超限车辆处罚标准。按照新标准,超限10%及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
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超限10%及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但对超限3次及以上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限30%以上50%以下,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超限50%以上100%以下,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0%以上,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超限3次以上的,在相应幅度内按照上限进行罚款;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车辆,可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