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连楼顶都卖,这还让我们怎么住啊?!”昨天,家住东城永康胡同1号院的薛先生对着自家楼上已经盖起的六七间砖瓦房哭笑不得。原来,他家本在所住楼房的顶层六层,可最近却发现开发商竟然将楼顶卖了出去,买主就在楼顶也就是他家房顶运砖运瓦,盖起了房子。
现场探访
六层楼顶再建房
昨天,记者来到永康胡同1号院,薛先生家所在的9号楼共6层,楼的房顶为一段段坡形屋顶和一段段带有栏杆的露天平台,而在8单元上方的房顶处却建起了几面裸露着红砖的墙壁和蓝色的屋顶,时不时有工人向楼顶运输着水泥、砖块等建筑材料。薛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从2001年10月入住小区的,小区共有3幢楼,每幢楼都是六层,他家就住在顶层。十几天前,他们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有人将楼顶平台的栏杆拆了,盖起了“第七层”,面积达100多平方米。
随后,记者经过六层,通过进入房顶的一扇门看到,在楼顶的南北方向分别有用墙壁隔开的六七间小屋,每个都约有十几平方米,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这是整幢楼的通风口,他们给堵起来了。”薛先生说,在自家屋顶又盖起房,不但会往自家漏水,也让他们觉得不安全。
正在记者采访时,一位姓张的男子出现在施工现场。他说,楼顶正在建的房屋是他从开发商手中购得的,“一共不到60平方米吧,花了几十万。”他表示,购房合同是一个多月前签订的,几天前他雇了工人买了料,开始盖房。据他透露,除了他之外,开发商已经将楼顶卖了十几户了,面积大小不等。
各方声音
小区物业当初规划的就是七层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一位王经理告诉记者,1号院9号楼8单元楼顶正在施工的几处房屋确实是开发商出售的。“当初规划的就是七层。”他说,规划许可证是2000年批下来的,建楼时本来六层以上就建有房屋,“在规划许可证上标明,地上为六层加跃层或顶层。”
他说,在当初开发商卖房时,只有一两户顶层业主买了六层和其上的“跃层”,其余都只单买了六层,其他“跃层”就空了下来,留作开发商作为其他用途。而且,1号院为回迁楼,本来按规定是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但开发商却为六层以上的部分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那部分的产权。最近,由于开发商经济上出现了危机,所以才将楼顶上的“跃层”或“顶层”单独出卖。楼顶面积并不计入公摊面积。
随后,他表示手中只有一位销售人员的手机号码。当记者拨通时,该名销售人员表示信号不好,让记者半小时后再拨,但当记者再次拨打时,电话已无人接通。
市规划局规划中没有“跃层”及“顶层”
记者拨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信访办电话查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永康胡同1号院的规划为“地上六层”,并没有提到任何“跃层”或“顶层”,而且在他的查询结果中也没有1号院变更规划的记录,并建议记者到市规划委信息公开办公室近一步查询。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规定,如果要查询建筑项目规划的具体内容,需要相关利益人前往申请,申请后须15个工作日方能给出答复告知书。而记者在居民们提供的市规划委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单上看到,9号楼地上六层,而备注一栏内注明:高度为六层檐口高度,顶部有跃层。
市国土局交出让金也不可随意售楼
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了解到,在开发商建房时,都要先交纳国土出让金以购得土地,这样才能在这块地上建房。交纳国土出让金购地后,再进行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等一系列手续。一般国土出让金都是开发商为整块土地交纳的,单为某个楼层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很少见”,具体情况还要依据规划许可证而定,“光交了土地出让金,没有规划部门许可也不能随意出售楼层。”
城管部门此处属历史遗留问题
东城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们从安定门城管分队的一名队员处了解到,9号楼六层上方是原来的设备间,由开发商卖给业主了,设备间旁边有平台,业主在进行平台封闭。由于此处属历史遗留问题,城管从来没有处理过,因此是否属于违建,还需找开发商或向规划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