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港口、港务、港航、口岸等政府机构,港口开发区、园区、码头、保税区、引航、海事等
• 港口规划、建设、信息技术与港口现代化管理 , 银行贷款、保险等
• 港口设备:大型、重型港口装卸设备、港口配套设施、桥式 / 移动式起重机、港口轮胎、高架吊、卸船机、门机、装载机、港口作业船舶、水平搬运及装载机械、抓斗、各种汽车衡、轨道衡及皮带衡等。港口机械设备、港口环境保护技术与设备、材料与设备、集装箱多式联运技术与设备;
• 物流服务及货代区:运输与物流服务、海路货运及港口服务、航空货运、供应链与射频识别系统及技术、物流运输车辆、物流设备、仓库设施及物流园
• 其它:港口服务体系、货代机构与管理、港口码头工程咨询、评估机构、金融机构、标准、规范、出版物及相关杂志网站;
• 展位收费:
(注:境外展商包括:跨国经营企业在香港、澳门、台湾及大陆有办事机构的,无论其在中国境内是否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其展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一律以境外参展商身份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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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 3m × 3m ) |
角标准展位( 3m × 3m ) |
光 地(最少 36 m 2 ) |
国内企业 |
6800 元 / 个 |
7500 元 / 个 |
700 元 /m 2 |
合资企业 |
8800 元 / 个 |
9500 元 / 个 |
900 元 m 2 |
国外企业 |
2000 欧元 / 个 |
2500 欧元 / 个 |
200 欧元 /m 2 |
注:标准展位含楣板一块、射灯两盏、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一个纸篓、可容 220V / 5A 电源插座一个,订光地的展商自行负责展位布置的所需费用并需向展览馆缴纳特装管理费(详见《参展商手册》)。
• 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会: 3800 元 / 小时 会务费: 500 元/人 (包含布展及展出期间午餐等)
• 会刊广告:
封 面 |
菲 页 |
封 二 |
封 三 |
封 底 |
彩色内页 |
黑白内页 |
文字介绍 |
18000 元 |
8000 元 |
12000 元 |
10000 元 |
15000 元 |
5000 元 / 版 |
3000 元 / 版 |
1000 元 |
注:版面规格( 285mm × 210mm )、进口铜版纸、四色精印,需要会刊广告的展商,须于 2009 年 4 月 10 日前 将广告菲林邮寄至大会主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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