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65号)和《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厅搜救字〔2009〕3号)的要求,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专家对35家省级海上搜救机构及地方海事主管部门推荐的595份搜救奖励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及审核研究,拟给予“海洋石油566”轮、“远神海”轮以及珠海市金湾区海上救助协会等社会力量(单位、船舶和个人)搜救奖励,资金共计1023.7万元(具体奖励情况见附件)。
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对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险情名称、参与搜救的社会力量和拟奖励金额等事项。公示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反映。
联系人: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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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