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快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起草了《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据交换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和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周刚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腾琦
附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