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考试| 物流案例| 物流培训| 物流论文| 物流法规

收藏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期限的批复

http://www.jctrans.com/ 2020-04-09 交通运输部

导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的请示》(浙口岸办〔2020〕4号)收悉。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的请示》(浙口岸办〔2020〕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至2020年8月18日。

  你办应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新港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20年2月13日
 

物流新闻手机客户端免费下载 安卓用户下载

本文关键词:交通运输部 宁波舟山港 石浦港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JCtrans”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JCtrans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