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交办水〔2018〕168号),经市场调研论证、专家综合评审、结果公示,并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综合评审最终结果公布如下:
一、原油船运力
二、成品油船运力
(一)3-5万载重吨成品油船
(二)2万载重吨及以下成品油船
三、化学品船运力
(一)化学品船(不含液态硫磺专用化学品船)
(二)液态硫磺专用化学品船
四、液化石油气船运力
五、被取消本年度综合评审资格的企业
经对公示期内收到实名举报反映问题进行核实,以下企业参评申报材料失真,根据《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交办水〔2018〕168号)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下6家企业参加本年度综合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