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港口经营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我部起草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港口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