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1世纪,应用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被国际企业普遍重视。而我国引入物流管理这一概念的时间较短,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零售企业对其应用比较有限,并且存在运作效率低、统一配送率低、物流成本高、信息共享低以及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物流管理观念落后、与供应商合作不畅以及信息技术落后。为有效实施物流管理,国内零售企业可以从物流配送模式的选择、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寻求对策。
【关键词】零售企业 物流管理 配送 信息技术 战略合作
我国零售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4年12月底,我国商业和物流业向外资完全开放。物流管理作为我国零售企业和国外同行业竞争的利器,已经得到国内大多数零售企业的重视。但目前国内零售企业已在运作的物流体系普遍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以下带有共性的问题:
物流的整体运作效率低物流效率低在零售企业的突出表现是缺货率高。根据罗兰?贝格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2003年9月对国内连锁零售3个城市5家连锁零售企业的12家大卖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终端缺货率在10%左右,远远高于国际7%左右的水平。对零售企业来说,商品缺货状况将引发消费者的各种反应,最终导致企业的销售损失,据粗略的测算,我国连锁超市每年因商品缺货造成的损失高达830亿元人民币。有关机构研究表明:在美国,连锁零售企业如果购买商品缺货,60.5%的消费者会购买同一类替代品,21.6%的顾客不再购买,14.8%的顾客会到另一家店购买时再实施消费行为,顾客的转店率是17.9%;而在我国,当出现商品缺货时,48%的人会购买同一品种的替代品,15%的消费者不再购买,31%的顾客会选择到另一家店购买该商品,顾客的转店率是37%。这意味着中国的超市将因缺货而比美国的超市损失更多的顾客。
统一配送率不高目前我国零售业的统一配送率不高,因此不少零售业的仓库和车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车辆空载率普遍较高,商品的在库周转期一般都在15~30天。而且,我国零售企业的配送规模普遍较小,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绝大多数配送中心也未达到经济配送的规模,其中约60%的人员和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据有关机构对内地16家比较成功的连锁企业的调查表明:没有一个企业的配送中心对各分店经营的所有商品实行100%的统一配送,最好的达到80%~90%,如北京的华润;少数企业的统一配送率在50%左右,大多数在60%~70%之间,如北京的好邻居(60%左右),西客隆(70%左右)。当然,统一配送率低也有其他原因,如对于鲜活易腐商品、冷冻商品,分店不愿意统一配送,多采用生产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办法,因此,虽然在国外连锁店的统一配送率也难以达到100%,但统一配送率低肯定将影响配送中心优势的发挥。
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在零售企业中,物流费用占据了整个流通费用的很大比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连锁超市公司的物流成本通常占销售额的4%~6%;冷链配送(包括冷冻、冷藏)的物流成本是常温配送的2.5倍。而在我国,由于超市连锁水平较低,很多超市各有各的供应商和物流渠道,这种各自为阵的渠道策略造成了物流活动分散,采购批量小,库存积压与断货现象并存,使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零售企业的平均物流成本一般占到销售额的10%甚至更高,一些企业甚至占到企业经营总成本的20%以上,而因物流环节与企业内部其他环节不协调使得运作效率降低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
信息共享程度低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以及零售企业内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非常重要,但我国现存的状况却令人担忧。许多零售企业把已经掌握的信息作为私有财产,不与供应商共享,使得供应商无法获得零售企业的库存和销售信息,结果商品成本提高,零售企业的商品竞争力也就降低了。在企业内部,单就运营和采购来看,两者的必要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沟通不畅同样导致了缺货的严重。在商品管理方面,总店采购部门没有很好地把握不同门店的需求差异,使得有些销路不佳的商品长期滞留在货架上,同时也阻碍了更多的畅销产品上架销售;数据管理方面,由于严重缺乏沟通,总部和门店数据库数据严重不符,由于数据的不准确,门店经理对于总部和配送系统给出的补货提示没有信心。
信息化水平低时至今日,国内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广泛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人海战术”。以收货为例,目前,有81.2%的批发企业和74.6%的零售企业仍是手工点货,不仅效率低,而且差错率高。尽管国内一些软件公司也专门开发了各种专业的“商业进销存”软件,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现代物流理念的超前意识,大多数产品过于理想化,无法处理配送中心日常运作中的各种特殊、复杂情况,推广应用极为有限。
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尽管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都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但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程度低,许多企业的店铺规模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连锁企业的赢利点(14家以上)。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连锁商业企业平均每家拥有的店铺数虽达到17家,但不少企业仅有3~4家。规模最大的上海联华超市公司,2003年店铺数虽达2259家,但与美国沃尔玛在全球拥有5,085家分店,法国家乐福拥有10,378家分店相比,差之甚远。此外,要实现规模效应,各个分店本身的规模(如经营面积、经营品种及配套齐全的程度等)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规模水平。我国大多单体店铺规模十分有限,而且还存在虽然单店数量不少,但在经营上是各自为政的现象,享受不了由大规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带来的成本分担的好处。由于国内零售企业的连锁经营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这样连锁经营的优势就无法体现,而实现这一优势的物流配送体系也就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两者之间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关系。面对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限制以后的市场格局,如何做大做强连锁经营,形成与外资商业企业竞争的实力,已成为国内零售企业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落后的物流管理观念我国引进物流管理的时间短,许多企业对物流环节的认识程度不够,更多的企业对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仅限于概念层次的了解,国内商业企业普遍缺乏对物流在经营战略与战术层次的综合运作能力。目前,在这方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其一是重前轻后,其二是盲目跟进。
所谓重前轻后,是指许多零售企业在不断追求规模扩张的时候,只重视前台门店的扩张,而忽视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从而导致了后台物流系统的构筑及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了在前台店铺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企业总利润却在不断下降的利润负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前台和后台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模糊,把前台店面的扩张作为经营的重头戏,而对在经营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的物流系统的构建和管理重视不够,投入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需求。
所谓盲目跟进,是指目前一些大型零售企业纷纷热衷于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体系。我国绝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是在原来的国营商业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而全”的经营思想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头脑。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在物流方面毫无擅长的零售企业开始自办物流,另一些企业则仍习惯于依靠自己原有的储运力量。零售企业自办物流,在仓储、运输、劳动力、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浩大,场地、设备的运营、保养费用以及商品周转占用资金等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于零售企业主要业务集中于市场营销,对储运业务了解不多,加上市场的波动性,使各个企业分散的储运资源利用率不高,车辆装载率低、仓库空仓率大,整体物流环节效率低下,也进一步造成企业总体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在与供应商的关系上,许多零售企业持利益对立而不是利益与共、共同协作的心态。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盈利模式大多处于第二阶段——向供应商要利润。为了获利拼命积压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比如收取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通道费,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纯粹的异常紧张的竞争关系。
在利益方面,零售企业往往无休止地追求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与供应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争取“双赢”的战略协作关系。一方面尽力压低进价,一方面向供应商索取名目繁多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广告费等在内的通道费用,并采取拖延货款,压占供应商流通资金等违规做法。特别是一些超级终端航母,更是在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上处于上峰地位,不是正和博弈的双赢关系,而是“你死我活”的针锋相对。
在诚信方面,零售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2002年国内发生的“华榕超市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曾两次进入“中国连锁商业企业百强”的华榕超市是当年福建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然而,在2001年末,华榕超市却出现了高达5,50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应商债务达4,200万元,离破产的边缘越来越近。面对这一形势,供应商们警觉起来,很快一些地区便相继发生供应商逼债、砸碎商场玻璃门窗的事件,接下来,加盟华榕的多家超市相继关门,最终导致了2002年华榕超市的倒闭。这一事件道出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诚信的重要性。
我国零售企业和供应商的关系如此紧张,必定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本着互信互惠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的不可能,也导致了零售企业物流管理的低效,从而影响企业的更多赢利。造成如此局面,有相关法规制定的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造就有利于形成零售企业和供应商有效的合作机制的市场环境,促使双方关系的改善。
信息技术的应用落后信息技术应用的落后也是导致配送中心作业效率低下,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零售企业已逐步开始在企业内部进行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从整体来看,目前的信息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客户关系管理、连锁门店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的准确与数据模型、系统的稳定性等等都是零售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落后,许多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功能不完善,很多物流信息如订货、存货、补货、销货、货物的陈列配置、财务处理等均由人工操作,同时也造成缺乏顾客购买行为的原始记录、数据分析等的信息处理系统,致使很多企业货架空间分配不当,畅销品缺少陈列而滞销品充斥空间。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商店中,约有30%的商品在相当长时间内无人问津。而据业内人士介绍,仅POS系统的应用,至少可使经营成本降低1.5%,营业额提高8%。另外,由于企业间不能及时交换数据,致使发货方和订货方无法掌握订货状况、货物在库在途状况。
我国零售企业有效实施物流管理的对策
物流配送模式的确定物流配送是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中关键的环节,如今流行的配送模式有自营配送、共同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三种。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不但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使企业能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
各种配送模式各有特色,零售企业应从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关键性和自身经营物流能力等角度(参见图1),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企业是自营物流还是利用供应商或借助于第三方的社会物流,或者某些环节使用企业自营物流,另一些环节采用其他物流模式,所有这些并无定式。比如,物流对沃尔玛的成功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沃尔玛自身经营物流的能力也很强,所以,它选择了自营这种物流配送模式。
根据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一些新的物流企业服务费用太高,远远超出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并且,由于当前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近几年内,大部分大型零售企业主要还得依靠自身的力量,在改造自身的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借助供应商或3PL作为补充,如利用物流企业所提供的物流基地和运输设备,相应减少企业自身在物流方面的大量投入。随着社会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加大依靠3PL的比重。中小型零售企业应积极使用3PL所提供的服务,进一步降低新企业开办初期资本的投入,以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随着经济和流通的发展,为得到更高的物流效率,企业物流管理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延伸至整个供应链,通过和链上伙伴的战略合作,提高自己的物流管理水平。就零售企业而言,与供应商的合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供应商可以通过与同业的伙伴关系,运用科技的力量合力削减成本与改善效率,美国著名的零售商J.C.Penny把其存货控制和产品补充系统与其他供应商整合在一起,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可以利用各自的能力与资源,减少重叠的成本。
国外在建立新型的物流供应链战略合作方面采用的典型方法有两种:ECR(效率型消费者对应)和QR(Quick Response,快速反应)。他们的共同特征表现为超越企业之间的界限,通过合作追求物流效率化。ECR和QR两种方法,对我国的零售企业和供应商都是挑战。零售企业要成功实施ECR和QR,提高物流效率和管理水平,除了要改变观念和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外,还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信息共享 为改变我国零售业信息共享度低的问题,零售企业要更新旧观念,开放必要的信息与供应商高度共享,防止“牛鞭效应”,完善物流管理。
成本分担 零售企业实施物流管理所需的条件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方案。目前,我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紧张关系主要就是由此引发的,长此以往,稳定有效的物流系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实现。所以,零售企业要本着合作双赢的思想,和供应商协商成本分担方案。只有保障了供应商的利益,合理解决成本分担,ECR和QR的成功实施才有可能。
绩效评估和利润方案 供应商在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中做出了贡献,如何评价其绩效并按一定利润方案分配收益,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供应商对整个物流链条利润的上升做了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应有的收益。如果没有合理和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这个链条很快就会瓦解。
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物流作业模式,拓展了以时间和空间为基本条件的物流运作范畴,为现代物流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与此同时,新的物流经营理念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及时化战略(JIT)、快速反应战略(QR)、连续补货战略(CR,Continuous Replenishment)、自动补充战略(AR,Automatic Replenishment)等等。这些物流战略和技术的出现都与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得益于此。
但是,目前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可以说“叫好不叫座”,炒得热火,用起来却差强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物流信息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了“一步到位实现‘大而全’的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思路,以至于在实施目标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的可控制性等工程问题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在提升零售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实用性和循序渐进原则 应用信息技术并非越新越复杂越好,而应以实用为首要原则。我国零售企业要量力而行,因为信息技术的投入使用意味着企业高额资金的支出,并伴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产生很强的流通资金约束力,还要占据一定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对其容纳、对接及日常运行进行看管维护。所以,我国零售企业一定要选用跟自身匹配的信息技术,避免掉入“信息陷阱”。
兼容性和适当超前原则 在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尽管一些零售企业已经进行了程度不同的信息化建设,但由于系统建设往往受“大而全”方案指导思想的制约,使一些信息系统在企业内部实现了信息共享,但对外还是较为封闭的,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在Internet日益普及的时代,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将会出现互联互通困难,造成信息不通畅,影响配送业务的进行。因此,实现物流信息化一定要注意企业内各部门间的兼容性以及与供应商的信息系统的兼容性。否则信息化的优势将无法发挥。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异常迅速,更新换代很快,因此在应用时要把握适度的超前性。
持续性和持之以恒原则 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基础,信息化是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核心之一。由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所处的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不能追求一种模式和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针对不同的用户环境,采取高、中、低级(宽带、无线、拨号、电话、传真)的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实现物流配送的信息化。因此,对零售企业来说,要对信息技术进行不断的改造和升级,并保持持续的投入。
参考文献:
1.张其中,鲍丽珍。连锁超市呼唤现代化的商业物流。物流技术与应用,2003(9)
2.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中国市场热点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