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订货法的优点:
不必严格跟踪库存水平,减少了库存登记费用和盘点次数。不必关心日常的库存量,只要定期补充就可以了。
定期订货法的适用范围:
(1)需要实施严密管理的重要物品;
(2)需要经常调整生产或采购数量的物品;
(3)需求量变动幅度大,而且变动具有周期性,可以正确判断的物品。
(4)建筑工程、出口等可以确定的物品;
(5)设计变更风险大的物品;
(6)多种商品采购可以节省费用的情况;
(7)同一品种物品分散保管、同一品种物品向多家供货商订购、批量订购分期入库等订购、保管、入库不规则的物品;
(8)需要定期制造的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