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统考日”安排
(一)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5、16、17日,5月17、18、19日,7月19、20、21日,9月20、21、22日,11月15、16、17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8、19日和11月16、17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7日、11月15日进行,并于2013年3月8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