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国航空公司:
2016/2017年冬春航季自2016年10月30日起执行。为了保证此次航班换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对各外国航空公司申请及报送国际航线航班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外国航空公司向民航局运输司、地区管理局、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以及境外民航局或有关部门申报的航班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如有申报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由航空公司负责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
二、本次换季工作采用纸件申报方式。各外国航空公司应于2016年9月9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寄送至我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邮编:100710),同时将电子版送至:intl@caac.gov.cn。
三、各外国航空公司应保持航班计划的稳定性,不断提高航班运行品质。航班计划一经批准,各外国航空公司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航班。
四、未尽事宜请与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4091901。
民航局运输司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