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届会议以第MSC.380(94)号、第MSC.381(94)号决议分别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2011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加强检验程序规则》修正案。
依照《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相关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交通运输部(章)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