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民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2016年民航安全专业项目资金预算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20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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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40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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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财务司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
2016年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预算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