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2011年以来,各地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厅公路字〔2011〕16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目标责任,扎实开展了为期3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在落实责任、筹集资金、建章立制、养护模式、监督考核和示范路创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良好。为全面总结“管养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
全面总结“管养年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公路工作重要批示情况,系统梳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总结提纲见附件1。同时,填写“管养年活动”期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认真做好通报表扬工作
“管养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按照《方案》,部将对“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经研究,表彰方式拟采取通报表扬方式进行。
1.表彰名额。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管养年先进集体6个,其中: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个,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3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推荐“管养年活动”先进个人8名,其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1名,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2名,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3名,乡镇人民政府2名。
2.推荐条件。所推荐的“管养年活动”先进集体,应在“管养年活动”中,组织得力,责任落实,做到了“五个到位”和“四个提高”,全面完成了“管养年活动”工作目标。所推荐的“管养年活动”先进个人,应主要从先进集体中推荐,原则上推荐所在单位的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先进个人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管养年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3.推荐方法。各省(区、市)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在本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并请标明先后顺序。
三、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管养护年活动总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现状,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具有重要意义。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单位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认真研究,全面总结“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总有关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地反映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责任,明确进度。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8月8日前将联系人和农村公路工作通讯录(见附件4)报部公路局,8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统计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报部公路局。
部公路局联系人:杨勇,010-65292844, jtbncb@126.com。
部公路院联系人:扈书光,010-82364093,hushuguang@roadmaint.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