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依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和《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33号),我部在深入调研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5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和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等六类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主要针对交通主干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研究,提出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提高交通科研的原始创新能力,拓展交通科技进步的新空间,加强交通主干学科学术团队建设,为科研人员搭建自由探索的学术平台。
本项目重点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主持本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部属和共建各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交通高职院校申报的项目须由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不超过4项。
2.软科学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围绕“四个交通”,结合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科学决策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015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部党组提出的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在25个方面需重点研究的问题,重点支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交通公共服务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以及百姓关注的行业突出问题研究。项目建议内容涉及我部业务司局职责的由相关业务司局出具推荐意见。
3.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
主要以重大公益性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有关单位均可根据“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项目重点任务”(见附件)的申报要求申报项目,每个单位针对每项重点任务限报1个项目。申报时请在建议书封面标注“重点任务”。申报单位为地方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
由我部认定的201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包括以企业为主体和以高校为主体)可由牵头单位依据平台重点研究方向申报项目,每个平台限报1项,并在建议书封面标注“协同创新”。
4.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主要为加快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交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交通运输科技进步,并优先支持列入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成果推广应用。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成果使用单位均可联合成果持有单位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015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将优先支持安全保障、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方面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5.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主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和装备研发为重点,以效益为核心,重点支持能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经营业绩和科研能力,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服务于交通运输领域的企业,均可结合本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申报1项。
6.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
本计划主要对行业重点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及计量检定规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问题开展研究,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和质量水平提高。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标准研究项目有行业归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有关业务司局同意后推荐申报。
2015年度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将支持行业标准体系的3年计划中需开展前期研究的标准,重点支持综合交通运输、城市客运、应急保障等领域的标准研究。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鼓励产、学、研、用各方联合申报项目。对于产业目标明确、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装备研发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完善的科研条件,且运行管理规范,并确保研究人员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
三、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
1.项目建议书要全面客观论述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发展水平应有对比分析评价;应细化项目研究内容,明确每部分研究内容的具体任务和考核目标,实施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2.项目建议书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科研条件、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说明所申报项目与有关在研项目的关联性。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项目建议书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科技司子网站,并进入“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经注册备案(参见“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注册指南”)后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根据要求选择相应计划类型填写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7:00。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58278722 6529281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278215 58278241
2.项目建议书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应将系统生成的项目建议书用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连同公函、项目汇总表于2014年7月31日前报送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邮编:100029
3.形式审查。
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的;
(2)不符合申报单位要求的;
(3)不符合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的;
(4)同一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或申报多个计划的。
项目建议书(包括不予受理的)均统一处理,不予退回。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征集、择优推荐,认真做好2015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重点任务.doc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