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我部陆续发布了《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对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计划对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和配套政策进行修订,现公开征集对《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请填写《关于修订水运工程管理规章的调查问卷》(见附件),并将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同时需发送电子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
联系人:祝振宇,刘国辉;电话:010-65292770,传真:010-65292644。邮箱地址:sys621@mot.gov.cn。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