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39号)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质监局和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在京联合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联合审定会,同意27个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冠名为2013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现将审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至2月2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在施工中是否存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或非法建设等情况进行举报,举报应附证明材料,以便查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请于2014年2月20日前告知我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711室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971。
附件: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