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2年1月1日还有不到3个月的时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已经被全球航企的舆论推到了顶点,但欧盟似乎并没有放慢执行ETS的脚步,随着具体征收计划和数据的公布,ETS已箭在弦上,并无取消或暂缓之势。但欧盟一厢情愿的做法,各国航企并不买账。
什么是ETS?
ETS,也就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之中,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机场起降的航班均开始实行排放交易。根据该指令,欧盟自2012年开始对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内部航线飞行的航空公司规定排放限额,并对超出限额的航空公司收费。据估计,全球航空运输业由此一年将增加10亿美元的成本。
欧盟ETS体系遭到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强烈反对,这是欧盟的单边措施。这严重侵犯了他国主权,因为ETS覆盖了非欧盟的航空公司。
ETS为什么不合理?
首先,欧盟ETS侵犯了他国主权,对非欧盟地区的航空器造成的污染进行管辖。
其二,欧盟ETS违反了《国际民航公约》(芝加哥公约),要求航空公司为了获得进出欧盟的权利,必须购买排放配额,实质上构成了收费行为。同时,欧盟ETS通过设定环境标准,在排放配额的分配、购买方法、配额总量的设置和分配基准的规定上,都对各国航空公司存在严重的歧视,给外国航空运输服务商进入欧洲制造了障碍。
再者,欧盟ETS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原则,在EU ETS的指令中,免费配额计算公式是根据历史基准年排放量来确定未来的排放量,实际上是一种“排放越多,获益越大”的不公平分配方式。
除此之外,欧盟将2012—2020年的吨公里数监测年仅设定为2010年,没有考虑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等原因,也没有考虑到很多国家的民航业在2010年以后快速发展这一必然,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趋势,限制了这些国家航空公司的发展,不仅深深地损害了各国民航业的利益,同时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会产生极其深远的负面影响。
反对将航空业纳入EU-ETS的共同声明
2011年8月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在中国北京召开了“绿色航空 低碳飞行 推动航空运输业可持续发展——应对欧盟ETS研讨会”。本次会议得到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美国航空运输协会、亚太航空公司协会三家协会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部分会员航空公司,还有来自世界各地具有代表性的航空公司,如全日空、美国航空等航空公司。
与会代表达成如下共识:会议支持绿色航空、低碳飞行的发展理念,一致认为EU-ETS违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直接干涉他国主权,严重影响全球航空运输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会议对此强烈反对。同时,会议呼吁各国政府支持和关注我们“反对将航空业纳入欧盟ETS”的立场,共同推动全球航空运输业可持续发展。
继而,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其排放交易体系的问题已经发展成为欧盟与非欧盟国家之间的一场对抗。据了解,美国众议院不久前就提起了“禁止美国航空公司参与EUETS”的法案,另外,俄罗斯、印度等国家也相继表达了反对乃至反制欧盟EUETS的决心。9月27日,中俄两国政府也对外发布了反对欧盟将航空纳入ETS的共同声明;30日在印度新德里,中国也与美、俄、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26国共同签署了有关反对EUETS的联合宣言。
欧盟态度:ETS完全符合国际法律规定
据报道,10月6日,欧洲最高法院做出初步意见,认为将国际航空包括在欧盟排放交易计划(ETS)中完全符合国际法及所有相关国际协议的规定。
“这一指令不含任何治外法权规定,也没有损害到第三国家的主权。起飞和降落是每个航班最主要的典型特征性要素;因此,作为起飞或目的港,欧盟境内机场为所有考虑将纳入欧盟排放交易计划的航班提供充分的跨境飞行服务,”意见表示。
欧盟ETS实施假想
如果欧盟ETS实施了,一份切实可行的减排计划应该是首选,因为欧盟方面曾承诺,如果(国际航协等)能够拿出合理的全球性减排方案,欧盟愿意放弃欧盟的碳排放方案。其次,技术创新,采用碳排放少的新航空燃料;同时,淘汰碳排放高的老机型,引进碳排放低、运营效率高的新机型,也可以减少碳排放。还有一个方式可以减少ETS实行后的成本增加,就是增设碳排放附加费,将多出的成本转嫁给货主,当然这也是下策。
如果欧盟ETS迫于种种压力,最终放弃或改用更合理的方式,那将是全球航企所期望的,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不管怎样,任何致力于解决航空排放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都应“协商一致”,并以推动国际航空运输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共赢。(文/r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