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外贸易结构和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两方面。外商投资结构,将出现一些合理的变动趋势,并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某些有利的效应。
三次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将大幅增加,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相对偏低。在外商协议投资中,1979一1990年,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3%,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2.9%,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6.8%;1991一1998年,外商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上升为65.4%,其中工业的比重高达62.4%,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为1.7%,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降低为32.9%。在外商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70.4%,其中工业的投资比重高达66.6%,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1.4%,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只有28.2%。在1998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4.1%,其中工业的比重为61.3%,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为1.5%,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4.4%。显然,外商投资结构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倾斜的特征很突出。
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性倾斜,与我国产业的对外开放度有关。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第三产业开放领域的扩大,外商对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将增长较快,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而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相应下降,从而引起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十五”期间将明显地表现出来。
从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看,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自80年代以来迅速上升,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的存量和流量中的比重由70年代的不足30%提高到90年代以来的50%~60%。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大体稳定在20%,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由70年代的55%以上下降为90年代以来的不够50%,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由低于25%上升到高于30%。也就是说,与全球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一样,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率大幅度高于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外资增长率也高于第二产业,其中工业或制造业的外资比重和相对增长率都明显降低。可见,我国第三产业外商投资比重上升而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外商投资比重下降的发展态势,也是符合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的。
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十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相应地降低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比重。从这个角度看,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变动态势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是一致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的推进。
工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引资上升,制造业引资比重相应下降;原料工业引资上升,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技术密集的加工业引资上升,一般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
至今为止,外商对我国工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对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比重很低。1996-1998年,在外商对工业的协议投资中,制造业的平均比重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9%和9.1%;在外商对工业的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制造业的比重也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分别为2.5%和8.7%;在1998年末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制造业的比重为93.3%,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只有0.9%和5.9%。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十五”期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采掘业的电气水部门的直接投资,对这两个领域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相应地,对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
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至今主要分布在加工工业,对原料工业的投资至今相对较少。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据看,从1993年到1998年,外资工业占轻加工业的增加值比重和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由13.3%和13.0%,上升到29.0%和33.1%,占重加工业的比重分别由9.9%和9.7%上升到27.0%和29.2%;而占原料工业的同样比重只由0.3%和3.1%上升为10.2%和9.6%。可见,外资工业对我国加工工业的投资和影响远远大于原料工业。加入WTO之后,外商对原料工业的投资比重会较快上升,影响将明显增大,从而引起对加工工业与原料工业的投资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变化。
外商企业在制造业的投资中,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深加工行业占有较高比重,但同时在一些一般性加工工业的比重也较高。一般来说,外资工业中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多数为国外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的投资,而一般加工工业则大部分为港澳台的中小企业所投资。加入WTO之后,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将较快增长,其投资比重将持续上升,同时外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也将获得较好的条件,因而会导致外商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迅速增长及其比重的较大幅度提高,相应地,外商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
外商对采掘业、电气水部门、原料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将对这些技术水平、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的产业以及其中的民族工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有利于促进包括多数民族工业在内的整个行业较快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外商对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和对一般性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下降,符合我国工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要求,将对我国工业结构升级的进程起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三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引资比重下降,其他许多亟待发展的服务业引资上升
目前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次是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而对其他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比重很低,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十分突出。在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比重80年代为60%左右,90年代以来上升到约70%;从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实际投资看,1998年房地产业占47.4%,社会服务业占21.9%。在1998年底登记注册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中房地产业占了53.6%,社会服务业占了18.9%。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高度倾斜,与我国第三产业内部对外开放度的差别有很大关系,除了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之外,其他的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目前的对外开放度仍较低。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目前投资比重很低的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一些重要的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比重在“十五”期间将明显上升,相应地,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之后的5年左右时间内,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直接投资的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会明显改变。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将产生以下效应:
第一,改变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可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周期性波动。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导致了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较大波动。在我国经济扩张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高度扩张,往往导致整个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在我国经济紧缩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迅速收缩,则导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降低。例如,在外商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由1991年(治理整顿时期)的12.6%上升为1993年(经济高速扩张时期)的39.3%,就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由16.7%提高到49.5%,而到1996年(经济紧缩之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降低为17.5%,则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下降到26.8%。而在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逐步改变之后,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会明显减小,由此带来的对整个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也会相应下降。
第二,外商增加对很多目前发展滞后的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这些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
第三,外商对一些薄弱的第三产业部门增加投资经营将给这些部门带来较大的冲击,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这些部门经营效率的较快提高。但挑战本身也是一种机遇,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国有非国有经济的较多进入,将逐步打破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加强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从而将带动这些产业相对生产率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加入WTO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外贸易结构和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两方面。外商投资结构,将出现一些合理的变动趋势,并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某些有利的效应。
三次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将大幅增加,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相对偏低。在外商协议投资中,1979一1990年,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3%,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2.9%,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6.8%;1991一1998年,外商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上升为65.4%,其中工业的比重高达62.4%,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为1.7%,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降低为32.9%。在外商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70.4%,其中工业的投资比重高达66.6%,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1.4%,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只有28.2%。在1998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4.1%,其中工业的比重为61.3%,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为1.5%,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4.4%。显然,外商投资结构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倾斜的特征很突出。
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性倾斜,与我国产业的对外开放度有关。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第三产业开放领域的扩大,外商对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将增长较快,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而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相应下降,从而引起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十五”期间将明显地表现出来。
从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看,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自80年代以来迅速上升,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的存量和流量中的比重由70年代的不足30%提高到90年代以来的50%~60%。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大体稳定在20%,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由70年代的55%以上下降为90年代以来的不够50%,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由低于25%上升到高于30%。也就是说,与全球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一样,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率大幅度高于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外资增长率也高于第二产业,其中工业或制造业的外资比重和相对增长率都明显降低。可见,我国第三产业外商投资比重上升而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外商投资比重下降的发展态势,也是符合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的。
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十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相应地降低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比重。从这个角度看,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变动态势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是一致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的推进。
工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引资上升,制造业引资比重相应下降;原料工业引资上升,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技术密集的加工业引资上升,一般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
至今为止,外商对我国工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对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比重很低。1996-1998年,在外商对工业的协议投资中,制造业的平均比重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9%和9.1%;在外商对工业的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制造业的比重也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分别为2.5%和8.7%;在1998年末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制造业的比重为93.3%,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只有0.9%和5.9%。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十五”期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采掘业的电气水部门的直接投资,对这两个领域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相应地,对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
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至今主要分布在加工工业,对原料工业的投资至今相对较少。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据看,从1993年到1998年,外资工业占轻加工业的增加值比重和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由13.3%和13.0%,上升到29.0%和33.1%,占重加工业的比重分别由9.9%和9.7%上升到27.0%和29.2%;而占原料工业的同样比重只由0.3%和3.1%上升为10.2%和9.6%。可见,外资工业对我国加工工业的投资和影响远远大于原料工业。加入WTO之后,外商对原料工业的投资比重会较快上升,影响将明显增大,从而引起对加工工业与原料工业的投资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变化。
外商企业在制造业的投资中,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深加工行业占有较高比重,但同时在一些一般性加工工业的比重也较高。一般来说,外资工业中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多数为国外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的投资,而一般加工工业则大部分为港澳台的中小企业所投资。加入WTO之后,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将较快增长,其投资比重将持续上升,同时外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也将获得较好的条件,因而会导致外商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迅速增长及其比重的较大幅度提高,相应地,外商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
外商对采掘业、电气水部门、原料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将对这些技术水平、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的产业以及其中的民族工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有利于促进包括多数民族工业在内的整个行业较快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外商对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和对一般性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下降,符合我国工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要求,将对我国工业结构升级的进程起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三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引资比重下降,其他许多亟待发展的服务业引资上升
目前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次是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而对其他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比重很低,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十分突出。在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比重80年代为60%左右,90年代以来上升到约70%;从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实际投资看,1998年房地产业占47.4%,社会服务业占21.9%。在1998年底登记注册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中房地产业占了53.6%,社会服务业占了18.9%。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高度倾斜,与我国第三产业内部对外开放度的差别有很大关系,除了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之外,其他的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目前的对外开放度仍较低。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目前投资比重很低的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一些重要的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比重在“十五”期间将明显上升,相应地,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之后的5年左右时间内,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直接投资的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会明显改变。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将产生以下效应:
第一,改变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可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周期性波动。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导致了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较大波动。在我国经济扩张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高度扩张,往往导致整个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在我国经济紧缩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迅速收缩,则导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降低。例如,在外商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由1991年(治理整顿时期)的12.6%上升为1993年(经济高速扩张时期)的39.3%,就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由16.7%提高到49.5%,而到1996年(经济紧缩之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降低为17.5%,则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下降到26.8%。而在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逐步改变之后,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会明显减小,由此带来的对整个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也会相应下降。
第二,外商增加对很多目前发展滞后的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这些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
第三,外商对一些薄弱的第三产业部门增加投资经营将给这些部门带来较大的冲击,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这些部门经营效率的较快提高。但挑战本身也是一种机遇,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国有非国有经济的较多进入,将逐步打破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加强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从而将带动这些产业相对生产率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