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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际贸易摩擦的应对机制

www.jctrans.com 2005-7-6 17:59:00  《商业时代》

  内容摘要:近年我国与WTO主要成员国之间频繁发生贸易摩擦,且摩擦与冲突的形式变幻不定、规模逐渐升级,国内受其影响的行业和产品越来越多,使我国对外经贸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面对日益增多的贸易摩擦, 惟有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快与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构建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应对贸易摩擦的新机制,积极降低摩擦系数, 才能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贸易摩擦 国际贸易 应对机制

  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严重信号

  2002年,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5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合计涉案金额近8亿美元。反倾销39起,保障措施18起,其中包括2002年8月起印度和美国就相继对我发起缝纫机针、座椅升降装置、轴承制动器等三起特别保障措施案。据统计,已有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制定了对华保障措施法规。目前,针对中国入世议定书发起的特别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中国贸易摩擦的新问题。

  欧盟自1996年8月开始,以中国相关产品生产、养殖、加工及检验检疫的总体条件及监管情况不符合标准为由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相继终止从中国进口禽肉、部分水产品、动物源性食品。2002年欧盟禁止我动物源性产品进口一案就涉及我国94家企业,贸易金额达6.23亿美元。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我国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因素影响当年出口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7.6亿美元,50%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迫使成本增加,25%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增加风险。

  欧盟是最早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立案也为数最多,高达93起,同时欧盟对华反倾销政策也具歧视性,常常无端扩大产品倾销幅度及范围。

  变数多、花样新、负面影响大的贸易摩擦新时期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并呈现以下新的特点:

  全球贸易摩擦近10年内数量在大幅度攀升 据统计,从1995年至2002年底,全球共发起反倾销调查2120起,保障措施案件达246起。1995年至今,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共立案275起。其中涉及全球范围的贸易摩擦有日美“汽车战”及2002年3月份美国实施部分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引发的全球钢铁贸易战等。

  贸易摩擦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 在产品方面,经济摩擦已从个别产品的倾销与反倾销摩擦阶段,逐步向多产业贸易摩擦和结构性贸易摩擦方向升级;在领域方面,已从单纯货物贸易摩擦向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全方位的经贸摩擦升级;在国别方面,已从欧美贸易摩擦,发展到今天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手段上方面,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已逐渐成为贸易摩擦的主要方式。

  贸易摩擦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不断扩大 例如,欧美之间爆发的香蕉战。美国认为欧盟新的香蕉进口配额制影响了美国公司对欧洲的香蕉出口,而执意要对欧盟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实施报复性制裁。于是美国宣布对包括床单、咖啡加工器、羊绒衫、手袋、沐浴用品、吊灯、奶酪、火腿和饼干等价值5.2亿美元的欧盟出口产品征收100%的进口特别关税。由香蕉贸易摩擦引发的贸易战影响到了轻工、纺织、食品等众多行业。

  各国贸易救济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高关税以及配额许可证等传统管理贸易的手段逐步弱化,由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手段构成的各国贸易救济机制正逐渐在解决国际贸易摩擦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各成员国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保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合法和有效武器。特别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维护本国利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例如,WTO成立后第一起争端案件就是委内瑞拉状告美国汽油标准案,并取得了胜利。

  对外贸易摩擦将长期存在 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之同时,各国经济交往愈加频繁,贸易额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产生的可能性也越大。加入WTO,作为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税性和非关税性贸易壁垒理应逐渐减少,而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本身的优势地位及游戏规则,借保护环境、维护人权、保护劳工健康为名,行制造新的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之实,其目的就是在WTO规则允许的条件下,保护发达国家自身利益。“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及“系统安全和劳工权益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制约与阻碍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这些发达国家声称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投入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只有在世界范围内采取同一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贸易保护主义找到新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加入世贸组织,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消除或减少贸易摩擦,甚至可能在某些领域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鉴于我国现有产业结构以及特殊保障措施等因素,国外针对我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今后将会有增无减。随着我国企业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意识的加强,对外反倾销的数量也将随着贸易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增多。

  贸易摩擦必然产生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利益不一致的必然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以后,区域性贸易组织纷纷成立,随着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继建立和启动,区域内贸易迅猛发展;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产业内贸易比重大幅上升;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信息、商品和资金的跨国流动,给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带来了新的生机。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利益的不一致,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也日趋激烈。当前世界上国际贸易摩擦增多,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萎缩、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结果。

  贸易摩擦与争端是世界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 在全球化的推动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经济交往频繁进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程度逐渐加深。由于各国之间在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文化习俗、宗教信仰、消费偏好、生活水平、关税水平、环保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检疫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当一国的经济体以自己的标准与他国进行贸易往来以及其他经济联系时,产生摩擦与争端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全球化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磋商与协调,通过各国的共同努力,通过经济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来逐步消除和解决。

  世界经济的衰退导致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是贸易摩擦增多的根本原因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主要的经济体都发生了经济衰退或增长迟缓,需求的萎缩导致争夺市场的竞争白热化,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升温,世界贸易量大幅萎缩。美国经济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急剧降温,2001年3月正式陷入衰退;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就陷入了严重的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此外,欧盟经济也一直处于低速增长,按欧委会的统计,2001年欧盟的经济增速仅为1.7%,是欧盟自90年代初经济衰退以来的最低水平。经济与贸易一直相辅相成,互为依托,而作为世界主要消费市场的美、日、欧几大经济体同时搁浅,无疑对世界贸易造成了致命打击。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好坏与贸易保护主义呈负相关;世界经济的发展状况走好,贸易保护主义呼声往往较弱;反之,世界经济走向衰退,贸易保护主义呼声就高。在世界经济疲软的总体态势下,作为世界贸易自由发展的最大障碍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不可避免地要导致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和不断升级。

  WTO相关条款的模糊性增加了贸易摩擦产生的机会 为了协调缔约国之间的利益,避免贸易自由化对国内经济的过分冲击,WTO中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通过这些例外条款,缔约国可以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特定工业的建立、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环境等理由暂停、修改或撤消WTO的各项义务。由于WTO个别条款在例外规定上存在模糊和漏洞,使其常常被贸易保护主义所利用成为他们实行进口限制的借口,导致贸易摩擦更加频繁。例如日本限制中国大葱等农产品的进口案中,日本就是利用保障措施的不完善,在WTO允许的范围内打了一个擦边球。

  贸易壁垒通过两个途径影响贸易,一是市场准入的限制,二是削弱竞争力。在WTO机制下贸易壁垒又以新的形式出现:“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多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2001年初,日本开始加强对我国蔬菜残留农药的检查,并对2001以来检测出的我国蔬菜残留农药超标事件夸大宣传,造成日本居民对中国蔬菜的“恐购症”。由于这些标准和规定复杂并经常变化,往往使国外产品难以适应,从而起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作用。加之其并不违反WTO的基本原则,所以这些技术标准和规定正在成为实质性的国际贸易新壁垒。

  经济的快速发展,贸易的迅猛增长,使中国成为“关注”的对象 中国经济迅猛增长,举世瞩目,即便在2002年世界经济三大支柱美、日、欧普遍陷入衰退的情况下,仍保持了8.0%的增长率;同时,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进出口总额已从1981年的400多亿美元上升到2002年的6027亿美元,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排名32位跃居到世界第5大贸易国。2003年上半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达3761.4亿美元,同比增长39%。在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和贸易一枝独秀使其格外醒目,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一些发达国家悄然流行起所谓“中国威胁论”,对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实行严格限制,无端制造摩擦和争端。

  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课题 如何在促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的法规化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选择和评价贸易伙伴的重要因素。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环保的有关规定是必须要达到的,这就形成了实质上与环保有关的“绿色贸易壁垒”。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经济与贸易开始成为国际活动的头等大事和重要的战略武器。近年国际上出现安全卫生标准协调一体化的倾向。美、欧等工业化国家提出:各国职业安全卫生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各国应采用统一的国际标准,以消除这些差异。这就是所谓的“系统安全和劳工权益壁垒”。发达国家利用自己在国际贸易及相关领域的优势,提出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出统一的环保及劳工标准。

  我国对外贸易地域方向的相对集中是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又一客观原因 我国的对外贸易地域方向比较集中,出口产品75%以上销往美、日、欧盟这三大地区,而这三大地区既是近期经济衰退的主流,也是非关税壁垒的发源地。例如,我国是玩具出口大国,年出口额达50亿美元,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其中约1/4出口欧洲,出口到美国的玩具占到美国市场的70%。近几年欧、美国家对玩具的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严格。1999年欧盟分布指令,禁止销售含有磷苯二甲酸脂类增塑剂六种中的一种或多种聚氯乙烯塑料玩具。这一指令实际上导致了对PVC玩具的禁令。由于PVC替代产品价格昂贵且极少国家能够生产,这一指令影响了我国几亿美元的玩具出口。

  我国在技术标准研制、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检验及检疫和认证等方面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与国际标准有一定差距 迄今为止,由我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大部分是非关键性标准)也不过寥寥13项。我国的国家标准在至2001年底共有19744项,但近40%的标准制定时间超过10年,与国外3到5年就修订相差深远,且标准基本上属于“无法作为”的标准,因而不能快速满足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要。针对中欧动物源性食品贸易中抗菌素残留问题,欧委会发言人在布鲁塞尔宣称“不能相信中国的食品检验!”显然,欧日食品检测的标准极其苛刻,对待问题的方式也甚是片面,而我国低效地食品检测对于出口贸易的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消极影响。

  构建新机制,迎接新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升温,因其保护手段具有灵活性、隐蔽性、针对性等特点,中国出口产品难逃他们的屡屡制裁和限制,我们也就成为了贸易摩擦的最大受害者之一。为此我们务必尽快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新机制。

  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助机制 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助机制经验,加快与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健全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我国政府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规体系,建立以企业和工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应对贸易摩擦的新机制。该监测预警机制应力求: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一套纵向指挥管理,横向密切配合的组织机构,使产业、商协会、和政府部门之间能够建立有效的渠道,遇有问题,能快速反映,快速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和产业的利益。

  目前,要密切关注国外新近针对中国进行的特殊保障措施立法,并特别关注纺织品等传统出口产品中量大、价廉的产品的出口,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有效措施,规范出口秩序,积极做好对外交涉和应诉的准备工作。在国家已建立的汽车、钢铁、化肥三个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电子信息产品、农产品等重点产品、敏感产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政府要建立数据库、信息网为企业服务。2001年11月已经开始实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要发挥其作用还须各个部门配合建立预警机制,这样才能保证中央的预警的敏感性。

  建立引导企业积极主动采用国际标准的运行机制 要使企业认识到标准认证工作对入世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意义,并且借助贯标认证手段大幅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贸易摩擦虽然有着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负面效应,但也具有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机理。加入WTO给我国的企业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理性的顺利通过国际贸易的新栅栏,是对我国企业和相关机构共同的挑战。特别是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的ISO9000族标准作为现代质量管理经验的结晶,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认可度、接受度最广泛的国际标准之一,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利用认证手段提高竞争实力的进程。各国政府信任有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此标准对组织进行认证的结果,并将其作为政府法制化管理和政府采购的依据。欧共体及美、英、日、加等国早已作出义务性规定,在交易时对于供方,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要求审查其是否通过认证,只有持有认证书者才能参加贸易谈判,其产品才允许进入自己国家的市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108个国家共同签署的关贸总协定《贸易中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规定对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和国防安全的产品,政府可用“有限干预原则”实行强制性质量认证。因此质量认证本身正成为实质性的技术贸易壁垒。企业只有通过贯彻实施ISO9000、ISO14000和OHSAS18000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质量责任风险,提高环境绩效和社会形象,增强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才能为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

  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体系 国际贸易中质量认证是应对贸易摩擦的重要武器。研究和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认证技术及标准,拓展认证服务领域,特别是高科技产业、服务行业要做好环境保护(ISO14000国际标准)和职业安全卫生(OHSAS18000标准)等领域的贯标认证工作。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企业要转变观念,提高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企业若不在环境问题上得到认证就没有发展前途。有了这些认证则是增加企业竞争能力的一重要途径。不关注环保的企业将没有机会进入国际市场,环保将成为今后国际贸易当中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环保的投入,虽然一时可能增加成本,但是从长远来讲增强了竞争力。

  政府可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建立全面的国际经贸咨询服务机制 积极组建专门的中介组织、咨询企业或机构,开展全面的国际经贸咨询服务。我国许多企业对国际间产品标准在制订及立法程序等方面的信息都缺乏了解。“温州打火机事件”就是一最显著的例证,欧盟早在1998年就制订了CR法规草案,我们获得此信息确整整迟了四年。等到我们反应过来去抗辩时,双方已进入倒计时了。因而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摩擦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追踪国外的贸易摩擦状况,并协同政府相关机构建立贸易摩擦数据库;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及时为我国企业传递“第一时间”的标准信息。使更多的企业能够适应新的贸易摩擦,并利用它来保护我国企业的贸易利益,为我国产品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使企业在快速、多变、竞争激烈的现代国际贸易中立于不败之地。目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加以考虑: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政府相关职能的作用,为外贸企业早预警、早准备,打破技术壁垒限制措施、扩大出口提供便利条件。行业协会的任务之一就是组织企业来应对国外不合理的法规标准即技术性的贸易壁垒或环境贸易壁垒。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与行业协会取得联系,遇到情况向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有义务帮助企业适应新的壁垒。对合理标准要协助企业去遵守,对不合理的规定要积极通过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来交涉。仍以“温州打火机事件”为例,2001年10月2日,温州打火机协会被告知欧盟正在拟定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这是对1994年美国CR法规的“克隆”。该项法规规定,2美元以下的打火机由于容易被孩子玩耍必须加装保险锁,该法规使温州打火机8年来在美国市场一路败退,现在的出口量只相当于出口欧洲市场的1/5。2001年10月16日,温州打火机协会拟订出事件报告,请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欧盟说明情况并予以抵制。2002年3月21日,温州打火机协会组织了三人抗辩团作为中国“民间第一团”与欧盟进行平等对话,欧盟认同中方意见,认为CR法规草案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在协会组织下,温州的各个打火机企业召开了通气会并达成共识,要大胆地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机制继续与欧盟交涉,不能再像当年美国出台CR法规时那样忍气吞声,由几家大企业牵头,利用CR法规正式执行前一年半的缓冲期,加紧突破技术障碍并要吸取CR法规的教训,随时关注目标市场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变化,以此为导向科学组织生产。此次事件被人们看作是在国家的经济预警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民间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的一次成功案例。

  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加强驻外使馆、驻外经贸机构的相关作用,及时掌握国际标准和行业内先进企业标准的最新动态,并依据国际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企业的标准,以改变我国在利用信息避免和化解国际贸易摩擦的被动地位。

  充分发挥经贸研究机构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贸易摩擦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贸易摩擦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适应摩擦,扩大出口。

  对欧盟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志、安全认证标志CE、厂商合格证书ISO9000以及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进行宣传和推广,敦促企业珍惜给与的十分有限的宽限期,鼓励申请相关认证,以取得进入欧盟市场乃至国际市场的护照,推动出口产品的增长。

  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对接机制 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我国符合世界规范的贸易技术壁垒(TBT)体系的建立,尽快形成我国的技术性保护屏障,使外国为避免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同时促使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实现与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对接,突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充分利用WTO的规则,积极参与国际公约的协调机制 要解决摩擦,单靠外交途径的谈判是不够的,还要讲道理,靠法律。因此需要注重加强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并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规则,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解决贸易摩擦,积极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政府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在贸易壁垒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方面,中国要争取有一席之地。WTO作为对各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世贸组织成员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持久地开发和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努力保护和维持环境、并通过与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相符合的方式达到贸易自由化,确保充分就业的目标。因此,我们一要积极运用WTO规则,就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的不公正待遇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包括磋商谈判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以争取我国应有的贸易利益。二是要用足用尽世贸规则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特别待遇,打好发展中国家这张牌。三是在参与国际公约、规则的讨论、制定和完善时,一方面要和发达国家增加沟通,另一方面要积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协调合作,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同时,真正最大限度地使各种多边经贸和环境机制能够反映我国的正当利益和要求。

  从本国的发展战略出发,在参加WTO及区域性组织的多边谈判中,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和姿态,积极争取在讨论制定各种贸易规则时先入为主,早期参与,提前防范,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争取保护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本国的利益。

  加强科学技术的研究,提升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创新机制 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档次不高,加工技术标准低,技术附加值低和出口贸易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的,虽有很多不合理的成分,对我国出口贸易构成损害,但毕竟打着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理外衣。我们现在能够和国际接轨的法规和标准只有43.7%,况且国外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还在不断地变化。另外,当前的国际规范也都为欧美国家制定和控制。用一组数据可说明这个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共有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933个。法国承担其中116个美国169个英国351个德国149个日本46个我国仅承担4个,占0.64%。因此,我国务必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积极参与这些活动之中。组织专门的队伍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技术性壁垒措施限制的经验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点来寻求打破国外技术壁垒限制措施的对策。积极引导、支持科研部门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特别是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加大法规标准的制订力度,将技术规范纳入法规。在制定实施对国外相关技术产品有一定针对性、一致性、限制性的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的同时,研究如何将我国已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体系之中,将未达到我国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增加我国经贸谈判的筹码。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为我国出口企业设置一定高度的门槛, 提高我出口产品的形象,减少不该发生的贸易摩擦。

  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实力,打造自己的国际名牌,构筑现代营销机制 目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产品有很大部分是档次不高,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低价产品。鉴于此,对企业而言:

  第一,对产品生产,在严抓产品质量关的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引进的力度,根据熊彼德的发展理论,通过技术转移可以缩小技术差距,改进产品加工工艺和包装,强化绿色包装和清洁生产机制, 推出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新品种。

  第二,学习、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创立的经验,开发自己的品牌,形成一批在世界上有影响的独立品牌,特别是在新兴产业更应如此。

  第三,充分利用国际采购网络及跨国零售企业的批发、零售渠道,营造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国际采购网络是许多欧盟跨国企业进货的主要渠道之一,与传统的人员巡回销售及交易会方式相比,具有供求关系稳定、成交率高、风险小、交易成本低、市场机会大等特点。跨国零售企业是目前世界零售业发展的趋势,依靠跨国零售企业的采购网络实现产品的国际销售是当今企业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最为间接有效的途径。国内企业应在批发、零售层面上充分利用好这两种销售渠道。

  建立重视WTO问题专门人才的挑选和培养机制 没有大批懂得WTO规则的专门人才参与国际经贸活动,要提升我国的对外经贸的竞争力和形成竞争优势是困难的。因此,要尽快形成一套有利于人才快速成长的机制,用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WTO问题各个层面的专门人才,让优秀的人才能成团涌出。力求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关键要害部门安排我国专家和谈判能手。不仅要争取在常驻WTO的代表机构派驻人员外,还应设法派出专家参与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工作。

  参考资料:

  1. 张时芳、耿伟,WTO与国际贸易新壁垒 [J],天津工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2. 付娟,易摩擦日益频繁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3. 杭争,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03年第2期

  4. 赵玉敏、郭培兴、王婷,总体趋于恶化-中国贸易条件变化趋势分析[J], 国际贸易,2002年第7期

  5.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关系司译,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结果法律文本[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吴勤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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