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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

www.jctrans.com 2005-7-1 11:00:00  商务部

  2004 年中国出口产品遭受了 68 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纺织品特定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调查,涉案金额约 30 亿美元。此外,直接或间接针对中国产品的进口禁令、海关价格监管措施、进口许可证管理、技术要求等其他贸易壁垒也层出不穷;部分环保、劳工标准等也在客观上限制了中国产品出口。在潜意识层次,“中国制造威胁论”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并在各种利益集团的较量中日趋复杂。同时,应企业要求,中国政府也发起了 8 起反倾销调查。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加快及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中国已逐步进入贸易摩擦高发期。如何处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贸易摩擦,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的现实和长远问题。

  贸易摩擦是贸易增长的副产品,是各种经贸合作的伴生物;贸易摩擦是典型的政治经济学,始终伴随着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的斗争,以及各方利益纷争、游说与博弈。

  贸易摩擦不仅涉及进出口,还涉及产业政策、汇率政策、税收和借贷政策等诸多方面,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贸易摩擦不仅涉及国际政治,更涉及国际经济和法律,需要专业性的沟通乃至交锋;贸易摩擦不仅涉及政府,更涉及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媒体、公众、研究机构、高校等各方均十分关切。而要想正确处理贸易摩擦,首先需要倡导“专业精神”。这不仅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面对各种利益诉求的理性、务实态度。

  专业精神强调职业化,强调中立、公正,强调同行间的共性。专业精神是公务员制度的试金石,专业精神缺乏,公务员制度的有效性必然大打折扣。

  新加坡是公务员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总理李显龙近日要求公务员在向部长提出意见时,绝不能失去专业上的客观性,或者去揣测部长的想法,然后提出你们认为他在政治上容易应付的建议。一旦你们这么做,将失去你们的价值,我们的制度也将失去完整性。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反倾销的相对独立机构,其主席表示:“当相关各方都对我们有意见时,表示我们正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要求我们学习和尊重国际惯例。

  美国和加拿大的贸易量最大,各种贸易纠纷也最多,在 WTO 和 NAFTA (北美自由贸易区),对簿公堂的案件也很多;日本和美国是战略同盟,但是在反倾销案件和 WT0 多哈回合的规则谈判中,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日美 20 世纪下半期的贸易摩擦,更成为研究和观察贸易摩擦的经典案例;欧盟和美国存在泛大西洋盟友关系,但是在飞机补贴、基因产品等方面存在重大利益分歧,为此双方也经常走入 WTO 争端解决机制。

  截止 2004 年底,美国在 WTO 中起诉 81 次,被诉 88 次;欧共体起诉 68 次,被诉 51 次;加拿大起诉 26 次,被诉 13 次;日本起诉 12 次,被诉 14 次;印度起 16 次,巴西被诉 12 次,土耳其被诉 7 次。

  这些都很正常,也真正体现了专业精神。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要求我们区分政治和技术两个层次。

  贸易是各国利益的互动,处理贸易摩擦不仅需要政治智慧,更需要技术功底。政治层面重视宏观大局,有利于统筹协调,权衡利弊;技术层面的专业精神是必要的补充和降低风险的有效保障。没有技术,就没有执行力,政治决定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在贸易摩擦的应对上,需要“功夫在诗外”的时候就要考虑政治、外交、公关手段,做到有失必有得,有所为有所不为;需要“就事论事”的时候,就应高度重视技术因素,免得被同行不理解,如反倾销中的法律抗辩和对簿公堂。只有兼顾政治和技术两个层面,才能保证我们利益最大化,才能发挥每个管理层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提高政府公信力。因为在很多时候,行政级别较低的人反而比较了解实际情况。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要求我们以具体利益为导向,以个案为基础,细化国别分类。

  后冷战时期,全球化日益加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也发生诸多变化。一方面,在市场开放、特殊和差别待遇、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等方面,发展中国家存在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相互市场和发达国家市场,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并形成一些利益相互冲突的分支集团,以纺织品最为典型。发展中国家既包括低收入国家,又包括中等收入国家;既包括最不发达国家 (LDC) 和重债贫穷国 (HIPC),又包括印度、土耳其、墨西哥等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国。截止 2004 年底,印度对我发起 81 起贸易保护调查,土耳其对我发起 47 起。如果简单地以发展中国家一概而论,容易“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最后找不到我们需要的那棵“树”。

  总之,我们既要区别对待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又要在应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时有所差异。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方利益交织。整体利益是由各种局部利益组成的,各个局部利益相冲时,就要敢于交涉。

  以反倾销为例,由于其具有的准司法性质,各国政府的行政部门一般不愿介入太多,也会常常以“准司法,不便干预”为由推脱责任井避免在国内政治中陷入被动。但其同时也表示“如果你们觉得有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WTO 要求磋商”。

  而从技术入手,“就事论事”,从反倾销协议的具体条款中交涉,是很正常的事情,也会引起有关国家反倾销机构的重视。这就是善于交涉。我们需要保持双边和多边交涉的有机整体和连贯性,不能由于部门利益人为将其割裂开来。

  在技术层面上敢于交涉和善于交涉,是专业精神的自然体现,担心影响双边经贸关系大局是没有必要的。举例说,如果有一天,因为反倾销中的一个或几个问题,我们在 WTO 要求与美国、土耳其或印度磋商,并不必然表示中美、中土或中印经贸关系受到影响,国内媒体、公众自然也就不必为此大惊小怪。同样,对于其他国家要求与我们在 WTO 磋商,我们也自然不必惊慌,这样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甚至包括中国对外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如果我们老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对手就会掌握我们的惧怕心理动辄要挟,使我们陷入被动,处处受到牵制。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要求我们重视对外谈判,灵活应用谈判筹码。

  谈判是一门学问。谈判者不仅需要沟通能力,更需要分析技术,需要备选方案,需要倾听业界呼声,关注各方诉求,不能想当然,不能太理想主义。

  一个优秀的谈判者,既要有渊博的知识、国际化的视野、超人的胆识和智慧、正直的品格和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又要有务实的精神,锱铢必究、字斟句酌,不能大手大脚,更要有一支多样化视角的专业队伍,将各种风险降到最低。

  谈判不是简单的讨价还价,谈判者需要关注对方利益,并寻找可能的最佳替代方案;谈判者需要授权,需要在掌握原则的前提下,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决定出牌,运用策略,灵活应变,或主动出击,或声东击西,从而保证有所失必有所得。

  “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如果没有授权,我们的谈判者将不能自如发挥,谈判底线最终也会向对手暴露无遗。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我们不仅需要知己知彼,了解彼此的制度、决策机制和程序,而且需要知道对手如何看我们。为此,我们需要实现制度的尽早突破与创新,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要求我们既要敢于交涉,又要善于交涉。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需要政府和企业沟通顺畅。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容易由过去的“完全依赖型”变为“互不买账型”。实际上成熟的市场经济,公共部门、企业和非盈利机构之间的沟通非常顺畅,并形成一个相互循环的有机整体。我们需要克服这种不良倾向,保持良好沟通。

  企业在遇到贸易摩擦需要政府出面时,不要担心和抱怨政府不作为。政府在处理贸易摩擦时,也需要以企业的利益为导向。各国到 WTO 磋商的案件,一般都是企业首先向政府施压,政府向 WTO 递交的。我们的企业需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政府,政府也需要加强与企业联系,不要害怕压力,压力会变成对外交涉的动力。如果我们的政府不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诉求,又怎么能真正为企业服务呢?政府工作的意义又何在呢?专业精神、责任心和行政效率是公共部门的三大支柱。

  以专业精神处理贸易摩擦,是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必修课。

  中国选择加入 WT0,就等于选择了新的发展战略和全新的思维方式,政府的传统管理就会面临挑战,政府绩效也亟待提高。较之 GATT,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更为有效,更具有约束力,这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重要成果之一。

  中国加入 WTO 虽然已经三年多了,相关部门在专业化和专业精神上也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我们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还十分有限,与当时加入的初衷不符。这不仅是因为人员结构、语言等技术上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因为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体制上的问题。

  东方民族强调“和为贵”,但面对纷争,我们需要将道理说清;东方民族担心“输”,但很多案件涉及多个争议点,一般的结局都是有输有赢,过分担心结果而裹足不前,或者怕承担责任,都是缺乏专业精神的体现,也没有真正做到“平常心”。“胜败乃兵家之常事”。

  更进一步地说,有的时候,输的是案子,赢的却是利益、时间和经验,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对规则的理解,有利于积极参与新一轮谈判的规则澄清与修改。

  我们需要创造宽松的环境,不要怕输,也不要人为设定前提条件,要鼓励专业精神和大胆交涉,否则会增加相关人员的压力,“不敢越雷池一步”。谁不希望自己的案子能赢呢?企业是案件的主要利害关系方,自然也需要收集、整理并提供翔实的举证材料,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不论是在 WT0,还是在双边交涉,工作层都需要真正做到专业化。

  弘扬专业精神,倡导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利益为导向,按照国际惯例处理贸易摩擦,向国际同行看齐,是中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中国政府真正服务纳税人的体现。让我们务实吧!

  作者:程永如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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