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默(Charles Schumer)、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和科伯恩3人首次以美国参议员身份访华,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外汇市场反应堪称强烈,人民币兑美元汇价数次创造去年7月汇改以来的新高。之所以如此,除了这3位参议员本身在国会山政治影响力较大之外,主要是因为舒默和格雷厄姆联手提出的《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将于本月31日表决,这项修正案威胁中国提高人民币汇率27.5%,否则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所有商品一律加征27.5%的关税。而科伯恩参议员也曾经提出议案要求禁止美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核电站项目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并对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持异议。
《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的无知之处,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学者们早已作过详尽剖析。美国国会1930年通过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将国际贸易体系推向了毁灭性贸易战深渊,《舒默-格雷厄姆修正案》倘若最终成为正式立法,结果将是中美贸易关系的基础瓦解,不仅中美两国的利益都将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东亚其他经济体,乃至世界其它地区都会感受到巨大的冲击。因为,正如美国贸易代表署2月14日发布的《美中贸易关系:进入更大责任和执法新阶段》报告指出的那样,中美经贸不仅令美国受益匪浅,而且带动了其他东亚经济体对华出口;过去4年全球经济增长近一半来自中美两国。
冲突往往源于误解,经贸争端也不例外。中国学英语者数以千万乃至亿万计,美国社会对中国的了解则相对少得多。此次访华的3位参议员都不谙中文,他们对中国的了解更多地来自间接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3位参议员访华亲身了解中国,自有其积极意义。通过与中国政府官员、企业、在华美资企业当面交流,他们应当对中美经贸关系的重要性及其对美国的利益取得进一步的了解。
在促进中美关系平稳发展方面,美国企业也完全可以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在历史上,美国对华贸易的先行者们曾经比同时期的欧洲商人们更加乐于遵循中国法律和社会风尚,力图赢得中国人的好感。1785年,对华贸易热刚刚兴起之时,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如此告诫他的国民:“许多事情依赖于到(东方)国家去的我国公民的举止。如果他们努力地用无可挑剔的诚实、博爱和礼貌去获得当地人的尊重,他们就很容易成为最受优待的民族。”1804年,美国领事加林顿致函广东省当局,也声明:“美国公民观光广州,从事正当买卖,已历多年……是以在贵国臣民和美国公司之间,和谐、信任和善意谅解得以保持,因而商业规模日益扩充,发展日益迅速,双方彼此获益,互有体面。”
今天,中美之间的某些经贸争端在相当程度上应当归咎于某些美国公司,他们在适应中国法律和社会环境方面下功夫太少,甚至不愿下功夫,遇到一些问题之后的惯势思维就是去游说美国政府向中方施压。这种做法也许能见一时之效,但不可能长久;也许能为美国当事公司管理层创造一时的“业绩”,却必将损害公司股东们的长期利益。去年,瑞士罗氏公司拒绝放弃禽流感药物“达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的专利权,舒默先生也曾厉声抨击这一决定“不可接受”,“罗氏公司正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人类健康之上”。
总而言之,中美两国在处理双边关系的问题时应当合理分担责任。在全球经济失衡严重的今天,中国无意一味追求贸易顺差,也愿意为调整贸易差额作出自己的努力。问题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究其本质,美国贸易逆差不过是美国国民储蓄率过低的表现,并非中国“不公正贸易行为”所致;近年美国国民储蓄率过低,主要根源又在于财政赤字飙升。如对此视而不见,一味苛责别国的“不公正贸易行为”,实属缘木求鱼。在调整中,无论是为了公平还是为了效果,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都只能量力而行,美国自己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调整责任。
作者:梅新育 博士后 (商务部 研究院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