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
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职改办函[2005]18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 [ 2002 ] 70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 2005]3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级别、科目及考试时间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外销员从业资格2个级别;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2个科目;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 考试时间:2005年9月10日、11日。 9月10日 上午 8:00 - 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 (从业) 下午 2:00 – 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 (从业) 9月11日上午 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1天考完。 本次考试在兰州设考点。 二、报考条件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外销员从业资格报考条件: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2005年大学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国家证书)或60分以上成绩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二)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博士学位。 (六)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其计算日期截止到 2005年底。 二、 报名时间、程序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各市(州)报考人员到所在地人事局、职改办报名,省直及中央在兰单位到省贸易经济合作厅人事处报名。兰外中央和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就近报名。5月25日前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将报名材料报省贸易经济合作厅人事处。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涂)《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各1份,交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相片2张(报名表、信息卡背面各1张),携带毕业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原件(成绩单)及专业年限证明等,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费每人每科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工本费每人5元。 三、 考试教材与培训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使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试大纲和指定参考教材,教材征订和业务培训由省经济贸易合作厅人事处负责(省贸易经济合作厅人事处电话:0931 — 8610576 联系人:张竹青)。 四、 注意事项 (一)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二)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效。 (三) 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业务外语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四)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五)考生应考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不得使用铅笔、涂改带(液)。 (六)各地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学历、资历证明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国际商务专业资格考试。 附: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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