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明星”顾雏军的陨落带给了人们太多的思考、太多的联想。当顾雏军挟巨资吞并一个个大型企业的时候,人们纷纷质疑顾雏军哪来的那么多钱,而我们的某些部门的很多人却没有明查细究,患上了可怕的“失语症”;当香港经济学家郎咸平拍案而起,指责顾雏军鲸吞国有资产时,很多所谓主流经济学家却在那里论证什么民营化的合理性,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于不见,甚至在本报等媒体大声疾呼经济学家不能变成“托”时,还痴心不改,一心投靠利益集团。这些人忘却了他们的权力和名誉是人民给予的,他们应该对人民负责,而不是对某些可以给他们带来利益的个人和利益集团负责。顾雏军之流的资本“谎言”连普通老百姓都骗不过,却偏偏骗过了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专家”、“学者”,个中原由难道还不足以引人深思吗?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确实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给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但其真实内涵是鼓励民营企业家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在发展自己企业的同时,为扩大就业、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但也有一些人把民营化说得美妙无比、毫无瑕疵,以至连自己学过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都忘得一干二净。国有经济退出一些竞争性领域,是为了集中优势资源去经营在国民经济中起支柱和支撑作用的、对降低社会总成本有巨大作用的领域,而不是要把所有国有企业全部民营化。事实上,不要说在我们这样一个必须实现“赶超”战略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即使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完全的民营化也是不可取的。本报在2005年8月26日刊出的一篇“矿难频发谁之罪”的文章中就明确提出:不能忽略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简单地照搬西方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忘记了国有企业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做出的巨大历史贡献,忘记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十分健全,更忘记了相当一部分购买国有企业的私营企业主根本不具备组织现代化生产的经验和知识,更何论这些人道德和文化的缺失?
必须提出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和所谓“专家”、“学者”表面上在帮民营企业家的忙,替他们掩盖法律上、道德上的缺失,为他们喊冤叫屈。当这些企业家不法收购国有资产,不承担社会责任,制造“血汗工厂”,甚至高喊外国资本家都不敢喊的“只为富人服务”的口号时,这些人也不闻不问,并动用公共权力和“话语权”为其保驾护航。实际上这却害了这些企业家,使他们或无心搞实业,一心只搞什么资本运作,做“一夜暴富”之梦;或站在劳工大众的对立面,残酷压榨工人,最终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不容,将民营企业家引上一条万劫不复之路。最近我们又看到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一个成立3个月只有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民营小公司,却要出资20多亿元购买国有大型航空公司控股权。且据悉,在深航股权拍卖过程中,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始终参与其间,这就不能不使人怀疑这起最大的国有资产拍卖案可能又是一个资本背后的谎言。
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该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刻也不能忘记胡锦涛总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谆谆告诫。我们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出发,依法办事,一心为民,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我们的改革中获得实惠。还是本报曾刊登过的那句老话:发展是硬道理,为人民发展是硬道理中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