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7月1日开始,经过修订的新版《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外贸经营权向所有企业组织和个人放开,公民可用个人名义从事外贸经营。新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履行入世承诺、放开外贸经营权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我国外贸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旨在给广大企业和个人创造更为宽松的经营条件,使更多的个人能够直接参与国际竞争。
浙江省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随着个人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和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民间从事对外贸易的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新外贸法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进出口业务的发展,特别是2006年以来个体工商户进出口规模快速攀升。据海关统计,2006年1季度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对外贸易总额达1090万美元,比2005年同期(下同)增长4倍,主要以出口为主,出口1083万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99.4%;进口7万美元,增长3倍。贸易顺差高达1076万美元。
一、2006年1季度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进出口贸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一般贸易出口独占鳌头。1季度个体工商户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1086万美元,增长4倍,占同期全省个体工商户外贸总额的99.6%。加工贸易项下出口4万美元,增长12.7倍。
(二)贸易伙伴遍及各地。1季度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共与57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对欧盟、美国、印度和英国的出口额位列前四,分别为235万美元、145万美元、96万美元和63万美元,分别增长10.7倍、1.7倍、28.3倍和12.6倍,四者合计占同期出口总额的49.8%。进口额台湾(3万美元)、欧盟(2万美元)、日本(0.9万美元)位居前三。
(三)进出口产品主要为劳动密集型商品。主要进出口商品均为纺织品服装,共计进出口323万美元,增长3倍。其中进口3万美元,出口320万美元,分别增长1倍和3倍。
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外贸进出口迅速发展的原因
(一)新外贸法的实施
2004年7月1日,新版《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外贸经营权向所有企业组织和个人放开,公民可用个人名义从事外贸经营。此举给广大企业和个人创造更为宽松的经营条件,使更多的个人能够直接参与国际竞争。
(二)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活跃
浙江省是国内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省份之一,民营经济基础雄厚。尤其是2005年国家针对新外贸法实施后个体经营者在实际运作中遇到的困难很快出台相关补充规定,调整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解决了从事出口业务的商贸企业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而影响其退税的问题,个体工商户进行外贸活动的障碍逐步被扫清,此举积极促进了个体经营者外贸业务的发展,使之保持了新外贸发法实施以来高速发展的态势。
三、个体工商户对外贸易面临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虽然在外贸经营活动中,具有运作灵活的优势,但是外贸行业始终是一个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商业、价格、汇率、运输、信用、政治等多种风险并存,合同、运输、保险、国际结算、海关、检验检疫以及贸易纠纷解决等多个环节环环相扣,个体经营一旦失败,个人经营财产及家庭财产都会受到影响。而目前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缺乏足够的外贸知识和经验,对国际贸易规则知之甚少, 把握国际市场的能力也十分有限。
四、建议
新《对外贸易法》的正式实施对浙江省外贸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针对个体工商户外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建议:
(一)政府部门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为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参与外贸进出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一,政府制定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并使其享受各级政府制定的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惠政策,为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外贸环境。
第二,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各种专业服务或培训,及为其办理各项行政手续提供合法的便利措施。同时加强信息服务。
第三,建立外贸诚信经营和退出机制,完善外贸经营资格年检制度,进一步规范外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第四,积极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各种展览会、洽谈会、博览会,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更多的机会。
(二)个体工商户针对自身特点,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建议个体工商户积极了解外贸知识和有关贸易规则,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供求信息、国际通行产品标准和市场准入认证信息、国际货币市场趋势信息、产品预警信息等,不断提高把握国际市场的能力,以便在外贸经营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