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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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ctrans.com 2006-1-27 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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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四十七:
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九五”中后期,国家对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确立了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机制,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分别于1998年6月和2000年7月实现了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2001年10月,针对接轨办法过于直接透明、价格变动过于频繁等问题,对石油价格接轨办法又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将国内汽、柴油价格与新加坡市场单一挂钩改为与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挂钩。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反映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二是为避免油价变动过于频繁,当国际市场汽、柴油月加权平均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三是针对国内汽、柴油消费特点,适当调整汽、柴油价格,使之保持合理比价。四是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汽、柴油零售价和供军队出厂价的浮动幅度由上下5%扩大为上下8%。五是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定价自主权。除军队用油外,放开灯用煤油、化工轻油和燃料用重油价格。六是设定国内成品油涨(降)价区间,稳定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一定水平时,控制成品油提价幅度,以减轻国内用户的负担;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适当控制成品油提价幅度,以缓解国内炼化企业的困难。
“十五”期间,按照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进行了31次有升有降地调整。其中,“十五”中后期,针对国际市场油价异常变化的情况,在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接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生产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国家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有控制地调整。“十五”末期,国内平均汽、柴油出厂价为每吨4400元和3870元,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39%和29%;汽、柴油零售中准价为每吨4946元和4367元,分别比“九五”末期增长33%和24%。
总的来看,“十五”期间石油价格改革,一是对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向国际资本市场、提高竞争力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国内石油工业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证了国内市场供应;三是减缓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对我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为维护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有利于促进石油节约,提高石油利用效率,为建立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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