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官员主张“理性看待,积极应对”
我国是“贸易大国”而非“贸易强国”,贸易摩擦已进入多发期。在日前绍兴召开的由浙江省工商联、省外经贸厅、绍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浙江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论坛上,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李成纲指出,贸易摩擦多发期来临是一种必然,它是我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一个副产品,一定要理性看待,积极应对。 贸易摩擦时代的经济外交
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11547.4亿美元,贸易总量跃居世界第三。据海关初步统计,2005年1-7月份,进出口总值为76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8%。其中,出口4079.4亿美元,增长32%,进口3579.6亿美元,增长13.8%。
但另一组不容忽视的数据是:W TO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约每7起就有1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仅今年1-7月份,33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11.2亿美元;5起337调查,涉案10亿美元;242调查或设限所涉及金额达80亿美元,约有81%的出口企业曾受过国外不合理的技术壁垒的限制。2003年国外对我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59起案件中,有15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美元,占整个涉案金额的95.6%。数据表明,我国贸易摩擦数量呈增长之势,且涉案金额强度明显增大。
有关专家指出,应对贸易摩擦多发,对外我们要坚持据理力争,坚决反击贸易保护主义,坚决反对歧视性的不公平贸易做法,最大限度的维护正
当贸易权利;对内我们则不能回避贸易摩擦中反映出的自身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产业应在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的同时,要做好重点产业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继续完善产业预警机制,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之路,真正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在此次论坛上专家们以欧盟化纤布反倾销案为例进行了深度剖析。欧盟化纤布反倾销案是我国应对反倾销一起重大案件,共有56家企业应诉,最终有26家企业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它的成功经验是,在应对中,要完善包括政府、商会、企业和国外机构在内的“四体联动”机制,找准定位,各尽其能,形成合纵连横合力。出席论坛的浙江省工商联副会长郑明治认为,依靠政府,借助商会,是寻求共赢的必然选择。
专家们认为,浙江在贸易摩擦中的积极应对,充分证明目前我国在贸易摩擦频发中正逐步走向成熟。自2002年至今年8月,浙江已遭遇美国、欧盟、土耳其、印度等18个国家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纺织品特保和337调查等贸易摩擦案件116起,涉及直接涉案金额28亿,分别占到全国的1/3和1/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