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9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将就是否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进行讨论。由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声称掌握了中国皮鞋在欧盟倾销的“确凿证据”,欧盟委员会建议从4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惩罚性”附加税,税率将分阶段从4%逐步提高到19.4%。此前,欧盟以财务会计准则不符合国际要求为由,否决了中国13家制鞋企业要求给予它们市场经济地位的请求。
欧盟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调查,引起了中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相关行业组织的强烈抗议。如果欧盟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将涉及价值8.3亿美元的中国商品、波及中国上万家制鞋企业。欧洲贸易商协会等组织也批评此举将导致鞋类产品价格上涨,并不符合欧洲消费者、零售商和进口商的利益。
从1979年中国遭遇第一起糖精和盐类的反倾销案以来,欧盟对中国累计进行过100余起反倾销调查。当今,中国98%的制鞋企业是民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说它们属于“非市场经济”未免太离谱。曼德尔森所谓的“确凿证据”是指中国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隐性补贴”。其实,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扶持恰恰是欧洲国家的一贯政策,其中尤以此次力主对我皮鞋实施反倾销制裁的意大利最为典型。
值得注意的是,皮革儿童鞋和高科技运动鞋不在此次反倾销对象之列。曼德尔森解释说,对前者反倾销将影响到欧盟众多有孩子的家庭,因而“不符合公众的利益”,而后者在欧洲的产量已不大。由此可见,欧盟的“原则”有多大的弹性!说穿了,以“低于成本销售”为理由进行“反倾销”不过是表面文章,真正的目的是想重拾贸易保护主义的棍棒、遏制中国对欧盟皮鞋的出口量增长。曼德尔森建议的分阶段提高附加税只是“临时措施”,6个月后,如果中国未能做出令欧方满意的回应,19.4%的附加税将转成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措施。很明显,欧盟希望以此迫使中国要么对出口皮鞋征收出口税,要么主动对出口欧盟的皮鞋数量设限。
其实,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附件中,欧盟明确做出了从2005年起对中国鞋类取消进口配额的承诺。因此,逐步扩大皮鞋出口是中国入世后应享有的正当权利。而欧盟出尔反尔,准备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是毫无道理的。其性质与去年欧盟准备对中国纺织品出口“设限”,没什么区别。
曼德尔森指责我“倾销”的证据既不“确凿”,也与自由贸易的大趋势相悖。欧盟成员国中主张对我皮鞋进行制裁的也只有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少数国家,瑞典、丹麦、德国、荷兰、英国等国均持反对态度。如果事态继续发展,中国只有“对簿公堂”―――提请世贸组织仲裁,通过世贸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