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2006年3月28日向欧盟委员会表示要尽快解决汽车零部件出口中国的问题,必要的话,可以考虑向WTO组织寻求仲裁解决。”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的新闻发言人斯蒂芬·亚当斯(StephenAdams)2006年3月27日对《上海证券报》表示。
据外电报道,有一位欧盟贸易官员2006年3月27日称:“欧盟有可能像美国一样启动WTO磋商程序。”斯蒂芬·亚当斯拒绝透露这位官员的名字,但称欧盟委员会对此事还未作出正式决定。
根据中国目前的规定,进口轿车零部件价值占整车价值的比例一旦超过60%,那么就要对零部件征收与进口整车相当的约28%的关税。欧盟则指责说,上述规定是为了迫使汽车制造商更多从中国本土生产商那里采购轿车零部件,这违反WTO的贸易协议。
北京WTO事务所首席专家程大为表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60天的磋商程序是第一步,然后才进入诉讼仲裁阶段。她认为,中国应抓住机会在磋商阶段就与欧盟达成和解。但华夏证券宋炳坤分析师认为,中国在汽车零部件进口税方面不会轻易让步,即使让步也会很小。
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上月在访问布鲁塞尔欧盟总部期间就曾强调,中国针对汽车零部件进口的关税实践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精神。
宋炳坤也表示,我国在汽车行业和零部件领域都已经按照入世承诺逐步降低关税,2006年7月1日起,整车关税将从目前的28%减至25%,变速箱、减震器、离合器等车用零部件的关税将由13.5%至12.9%降至10%。
宋炳坤同时指出,中国对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是要遏制纯粹的拼装厂,规范汽车行业。据他介绍,国内的一些汽车企业长期进行着CKD(零部件组装)作业,就是通过把整车的所有部件以散件形式进口,再进行简单组装来获取利润的。这种做法不仅导致大量税收流失,也助长了国内汽车行业忽视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的恶劣风气,使我们长期成为汽车加工厂和汽车大国,而非真正的汽车强国。我国对汽车整车40%国产化率的要求也正是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有关专家指出,那些被日韩车打得措手不及,却顾影自怜的欧美企业,与其将矛头指向中国汽车产业政策,不如多费些口舌说服配套厂家来中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