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0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简称《货物贸易协议》)将启动。根据协议规定,从7月到2010年,我国与东盟十国将对7000种常规贸易商品关税逐步削减到0—5%。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成员国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在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
点评: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与东盟国家依存度不断增强,双边贸易年均增长保持在20%,东盟已连续12年位居我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但目前我国与东盟的贸易还处于逆差,去年1至10月,我国自东盟进口510亿美元,出口336亿美元。在双边自由贸易区建成之后,东盟国家将削减我国产品的关税,我国轻工、纺织、家电、农用品等产品在这些国家有明显的优势,企业不可不关注。有关专家指出,《货物贸易协议》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企业家们应该尽快熟悉有关协议内容,借助自由区建设的启动,发挥我国企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