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第四次中日经济贸易伙伴磋商2日在东京结束,中日双方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知识产权保护等众多经济领域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在一些问题上取得了共识。
中国方面着重就日本尽早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日本经济产业省出口管制最终用户黑名单、日本改善投资环境以及对华投资新风险论等问题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交涉,并阐述了中方立场。
中国方面还应日方的要求介绍了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十一五”规划等情况,并建议中日两国主管部门共同就未来经济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联合研究。
日本方面则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日韩投资协定、中国投资与服务行业开放、反倾销措施、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产品对华出口等问题阐述了看法和意见。
中日双方还就各自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东亚区域合作、能源合作、世界贸易组织香港会议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参加这次磋商的中国代表团由商务部、外交部、国家质检局等政府部门组成。日本代表团由外务省、经济产业省、财务省、厚生劳动省、法务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以及公平交易委员会等省厅组成。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与日本外务省外务审议官薮中三十二共同主持了磋商会议。